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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主要情况显示:北京职工年平均工资65683元,同比增长13%,位居全国第二。收入最高的是上海,年平均水平为714874元。江西省最低,为29092元。
全国的平均数是37147元,与2009年的32736元相比,增加了4411元,同比增长13.5%,增幅提高1.5个百分点。分四大区域看,工资由高到低排列是东部、西部、东北和中部,分别为42810元、33130元、31882元和31594元。有15个省(区、市)超过了全国平均13.5%的增长幅度,其他16个省(区、市)低于全国平均增幅。
分行业门类看,与2009年相比,各行业年平均工资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80772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2倍;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66598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8倍;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57316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17345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50%;住宿和餐饮业23812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6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7229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70%。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年平均工资之比为4.7比1。
从注册登记类型的分组数据看,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平均工资最高,为45991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24倍;其次为外商投资公司40180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08倍;第三为国有单位39471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06倍。最低的为集体单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5.8%。
这次调查对象包括全国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调查单位数为154万个,在岗职工为1.23亿人。(记者龙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