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4日电:昨天(3日),节后上班第一天,天津市首个“酒驾女”就被交警营口道大队查获,并依法按新规予以上限处罚。
昨天6时30分,交警营口道大队交警在南京路营口道交口疏导交通并整治交通违法时发现,牌号为津DD×××4的白色起亚车违法停在赤峰道附近,交警随即摄录处罚。6时45分,该白色起亚车突然从违停人行道驶下欲沿南京路由东向西行驶,严重影响了过往非机动车通行,交警立即上前拦检。当交警提示驾驶人绕道行驶时,闻到一股浓重酒气。交警立即使用随身携带的酒精检测仪对女驾驶人检测,结果发现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1毫克,属酒驾交通违法。经讯问得知,该驾驶人宁某系南开区居民,昨天凌晨4时与朋友前往南京路附近KTV唱歌,饮下一瓶半啤酒,因把车停在了人行道,于是想着一早赶紧驾车离开,没想到被交警查个正着。宁某表示并不清楚5月1日后酒驾交通违法处罚力度加大了,她十分懊悔。
交警营口道大队依法对宁某予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800元的处罚。(通讯员杨毅王栋李天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