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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蓟县人民检察院启动人才培养工程,即到2012年,培养出3名专家型、5名复合型、10名专门型检察业务人才,为培养人才、发现人才、使用人才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该院健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在总结以往人才教育培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遵循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着力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为人才的教育培养、成长发展提供保证。实行业务人才动态管理,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建立检察业务人员人才库,并对12名人才库成员分别确定培养方向和方式,定期考核评估。完善人才开发使用措施,在缺少高层次检察业务人才的情况下,打破科室界限,在法律监督的重点部位、重要环节以及重大疑难案件,集中检察业务人才的智慧,努力开发、盘活现有人才资源。
此外,鼓励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积极挖掘现有人才潜力,大力提倡、鼓励年轻干警参加在职学历继续教育,并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筹集助学资金,为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销相关费用。积极拓展人才培养空间,将外出学习考察作为加快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途径,既开阔了视野又拓展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