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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受客户委托后,却查不到“猎物”的通讯记录,“私家侦探”周富华不甘心生意泡汤,开始对被调查对象实施敲诈。记者昨天上午获悉,周富华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42岁的周富华是做个人信息调查的。2010年9月,周富华接受了一名女士的委托,要求调查另一名女子张红(化名)的通话记录,并提供了张红的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可周富华始终无法查到张红的通话记录,他不甘心生意未成,便想从被调查的女子身上弄点钱。
从2010年11月9日起,周富华以发短信和打电话的方式联系张红,告诉张红有人调查她的个人信息,并威胁称,她要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更重要的信息或想知道谁在查自己,就得给钱。如果不合作,将来会有麻烦,张红闻讯后报警。(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