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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境外诈骗团伙使用网络虚拟电话,给国内一些居民打电话,编造各种谎言诱骗当事人将巨额现金打入所谓的安全账户内。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这伙骗子共诈骗了446万元人民币。这些钱由本案三名被告人提取,然后汇至境外。近日,经本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案情回放编造谎言骗人汇钱
2009年,境外诈骗团伙成员在中国大陆区域外,冒充大陆地区电信及司法工作人员,使用网络虚拟电话拨打大陆居民的固定电话,编造“电话欠费,户主身份资料被泄露、银行账户不安全,涉嫌犯罪”等谎言,诱使接电话人将本人财产转至所谓的安全账户内,从而对大陆居民进行诈骗犯罪活动。
该诈骗团伙成员阿丑(在逃)等人,安排杨某、林某等人先后来到大陆其指定的银行,提取诈骗所得赃款。其间,“阿丑”将各种银行卡邮寄给杨某、林某。二人再将卡编号后,派分给湖南省郴州市某中专女学生付某。之后三人持卡在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及天津市等地提取诈骗款。杨某、林某按照提取诈骗款总额的6%提成获利。每次取款或汇款后,再给付某一定的报酬,这些报酬在100至1000元之间。诈骗款存入“阿丑”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转至境外。
2009年10月21日11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男子何某在其家中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来电人员使用上述手段诱骗其将150万元存入指定的银行中。后来这些钱由杨某取走。何某在接受调查时说:“我当天接到一个自称是邮局工作人员的电话。打电话的人对我说,我家中电话欠国际长途费,法院将要开庭审理。要证实自己清白,就将存款转入安全账户。我当时信以为真,于是就使用农业银行卡,按照诈骗人的指示,将150万元汇入诈骗人指定的账户内。
同年12月1日至16日,张某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家中接到电话。来电人员诱骗其将174万元存入指定银行。这些钱由杨某、林某、付某取走。张某对民警说:“我在家中接到自称是电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该人说我家的电话欠费、电话号码涉嫌违法、股票账户不安全。我就按诈骗人的指示,将174万元汇至诈骗人指定的账户内。在该团伙的诈骗案中,共有三名天津市民被骗:林某被骗97万余元,刘某被骗16万余元,潘某被骗3.9万余元。”
林某说:“骗子在电话里对我说,我家有人拨打国际长途欠缴费用了,而且我家的电话被其他电话捆绑,涉嫌犯罪,需要将我家的存款转移到公安机关安全的账户内。我当时相信了,就将97万余元汇到骗子指定的账户内。”
而在诈骗潘某时骗子谎称,潘某家的电话号码与重大犯罪案件有关,需将家庭存款账户冻结,然后将存款转入新办理的卡内,再由他们为该卡做防火墙。潘某信以为真,就将钱汇入了对方指定账户。在诈骗深圳市居民范某时,骗子谎称自己是检察官,骗走其人民币4.99万余元。杨某等三人将上述诈骗款取出后,汇入境外诈骗团伙指定的账户内。
法院审理三疑犯被判诈骗罪2009年12月24日,付某在湖南省长沙市工商银行自动提款机使用多张银行卡取款时,被侦缉此案的当地公安人员抓获。同日,公安人员又在长沙市某酒店内,将杨某和林某抓获,同时扣下了银行卡等赃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林某、付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结合三被告人在共同诈骗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对三被告人依法判处。据悉,杨某获刑14年,并处罚金30万元。林某获刑12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付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新闻链接去年10月以来,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屡发。犯罪嫌疑人以事主身份信息被泄露、涉嫌洗钱犯罪为名,让事主办理银行卡,并把钱款存入该卡内,谎称由法院保护,随后将事主的钱款划走。12月27日,公安部11·30专案组宣告破案,成功摧毁一个电信诈骗集团,共抓获嫌疑人178名,捣毁窝点40余处,涉案金额1.4亿元。记者张家民 通讯员 于亦杰 卢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