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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亚蒙认为,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已经组建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情况下,依然保持庞大的机构体系,人、财、物依然独立运行,不符合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的初衷,完全没有必要,如果不尽早融为一体,不仅会浪费行政资源,或许会带来新的体制矛盾。
据悉,佛山在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创新方面将再领先一步,将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一体化新体制,广东省委、省政府已经批准佛山市撤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综合管理局,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罗亚蒙认为,佛山市将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不仅仅是城管将回归建设部门,而是制度升华,与“城市综合管理”思想并不矛盾。过去所谓城管设在建设部门,基本上都是人员、机构、经费没有充分保障,职能单一,地位低下。佛山市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从字面就表明,在佛山市委、市政府领导心中,已经将“城市管理”提升到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并重的地位,各城市市委、市政府能够做到“建管并重”,正是城管部门目前所期待的。
“城市综合管理”的职责范围包括城市所有基础功能设施和城市公共空间的维护,虽然核心职能只有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和综合执法五个部分,但涉及的部门、单位通常在40个左右,不可能事事都提请政府出面协调解决,解决方案通常是成立以市长为首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建立常态化高位统筹协调机制。
据了解,江苏省淮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广东省中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都发挥着良好作用,值得各城市借鉴。
罗亚蒙指出,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应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 “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城市综合管理,城市综合管理必将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发挥基础性保障作用,城市综合管理部门维护好城市基础功能设施和城市公共空间,就会成为整个社会最大的稳压器。如果没有正常运行的城市基础功能设施和秩序良好的城市供公共空间,任何社会管理创新都难以成功。”城市综合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可以有机结合,良性互动。中山市城管执法局开展进社区活动、单位共建活动、志愿者活动等等,都有良好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记者李仁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