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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5月1日起,卫生部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记者走访本市消费场所发现,不同商家禁烟执行力度不一,大商场对禁烟管理较为严格,中小消费场所禁烟执行较难。
《细则》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等。昨日,记者走访乐宾百货、友谊新天地、中原百货等10多家大型商场时看到,各大商场都在入口张贴着“禁止吸烟”或者“无烟商场”的标志,商场内未看到顾客吸烟。商场销售人员表示,吸烟不但烟味呛人,弹出的烟灰还容易烫坏衣服。如有吸烟顾客选购、试穿衣服,工作人员都会劝其把烟熄灭。随后,记者来到本市大型家电卖场,看到入门处也贴有“禁止吸烟”的标志。记者在国美电器西沽店门前看到,一位吸烟的顾客把烟头熄灭后才进入商场选购商品。
记者了解到,在本市饭店领域《细则》执行软硬不一。记者在小肥羊火锅看到,在大门处张贴着“请勿吸烟”的提醒,饭店内也未见顾客吸烟。锦绣江南等饭店设置无烟消费区,顾客可以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消费区域。而在许多中小餐馆内,记者看到,《细则》实施前后店内并无变化。在一家饭馆大厅,记者看到,总共十余张餐桌有三位吸烟者,包间内烟雾缭绕的现象更为严重。餐馆工作人员未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一位饭店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大厅散座区,只有邻桌顾客提出异议时,服务员才会出面劝顾客熄灭烟头;包厢内顾客之间都是熟人,服务员很难劝其禁烟。(记者王志霞宋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