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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周富华受委托调查莫女士的行踪。调查进行不下去后,他反过来又向莫女士敲诈3900元。近日,记者获悉,朝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周富华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周富华现年43岁,是湖南来京人员,做个人信息调查工作,即“私家侦探”。去年9月,他受委托调查莫女士的行踪和通话记录,并收到了委托方提供的莫女士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
此后,因调查难以进行下去,周富华便想凭借手中获取的莫女士信息,敲诈其一笔钱。去年11月9日起,莫女士连续收到短信,内容称“从调查公司朋友处得知有人要你的通话清单和短信记录,如果你不介意有人帮你,我可以提供一方案解决这些问题”。
看到对方已掌握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莫女士联系周富华后,答应与其见面。去年11月15日,莫女士和周富华在长虹桥附近见面,并当场给其3900元现金。蹲守在一旁的民警则将周富华当场抓获。(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