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据新华社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草案)。社会保障领域专家在1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草案具有可操作性、解释性、权威性等亮点,但部分条款仍有值得商榷之处。
醉驾 认定材料依据明确
“社会保险法的法条是原则性的规定,草案则让其更有操作性。”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说。例如关于醉酒的认定,草案规定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出具的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
郑秉文说,在解释性方面,草案第十六条规定了六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情形。“有了这样的解释,社会保险法也就具有了可操作性。”郑秉文说。
养老 不能预支但可继承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黎建飞指出,草案还具有很强的规范性。例如,草案第一条就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但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这就明确了社会保险法制度的需求,其重点在于解决以前的退保问题和碎片化的问题。”黎建飞说,“为转移接续这种全国性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黎建飞同时认为,草案明确了很多大家关心的问题。例如,明确将护理费用含在了工资福利待遇里面。
“法律规定,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但怎么负责?是用人单位派人护理还是自己护理,还是由家人护理?”黎建飞说,“现在就明确了,需要护理所发生的费用,属于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