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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日前从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获悉,自2011年5月18日起,本市将全面开展第四次综合交通居民出行情况调查,调查对象涉及全市十一个行政区,共计4万户居民。调查结果将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改善本市交通状况的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据悉,本次调查所涉及的4万户调查对象将覆盖全市市内六区、滨海新区和环城四区的全部街道和乡镇,并覆盖三分之一以上的居委会(村委会)。每个居委会(村委会)将根据等距抽样的方法抽选40户居民家庭进行调查,调查员统一由所在居委会工作人员担任,并向调查对象赠送纪念品。调查自5月18日起全面展开,为期半个月左右。为保证调查质量,还将抽选一定比例的调查对象进行回访。
调查内容共分三部分,即户情况、个人情况和一日出行情况。其中户情况主要包括家庭住址、住房类型、家庭构成情况、住房建筑面积、车辆拥有等内容;个人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户籍状况、职业类型、文化程度、就业(学)状态、就业(学)详细地址等内容;一日出行情况包括居民一天内(凌晨3点至次日凌晨3点,共计24小时)出行情况,包括出行地点次序、地点详细地址、到达时间、离开时间、在每个地点进行的主要活动、以及到达每一个地点采用的交通方式等内容。抽中的居民家庭中每名年满6周岁的家庭成员均需填写个人情况和一日出行情况调查表。
据介绍,通过开展居民出行调查,可全面、系统地了解本市的交通现状和居民出行特征和规律,为科学制定交通规划和交通改善措施提供最重要的基础数据,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提高居民出行效率,改善居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而调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和如实填报是调查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也是获取真实可信数据的关键所在。调查总队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在调查实施期间,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严格执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统计法》第九条)的规定,对调查对象所填报的数据予以严格保密,不对外提供、泄露。也希望被抽中的调查对象能够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对该项工作予以大力支持。(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