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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为谋财,竟闯入女宿舍内持刀抢劫。作案后不久,该男子即被警方抓获。日前,东丽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8岁的赵某系山西省无业男青年。2010年11月12日17时许,赵某因赌博没钱产生抢劫歹念。经预谋后,赵某携带水果刀,搭乘公共汽车来到东丽区华明家园一居委会内。赵某闯入二楼集体女宿舍,持水果刀威逼被害人高某、康某,并用绳索将高某捆绑,劫取高某人民币200余元,劫取康某人民币300余元及诺基亚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2464元)。当月20日,赵某被警方抓获归案。(今晚报记者孙启明通讯员丽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