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持人:康院长,请您具体地跟我们谈一谈,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的做法好吗?
康建茂:好的,从今年三月份开始,为了落实高院关于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的具体要求,我们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专门召开几次会议研究这个方案,并且由成立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开展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我们按照高院的要求,从我们三月份、四月份、五月份、六月份每个月的准备开庭的案件,我们拉出表格来,请兄弟法院随机抽取,请他们按照高院的要求观摩、旁听随机抽取的我们的案件。今年的4月8日我们进行了第一次庭审观摩活动,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汉沽审判区的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我们和平法院的一起刑事案件和一起民事案件进行了观摩,同时对我们这两起案件的庭审情况进行了打分,我们还利用这次机会在兄弟法院来我们法院观摩、旁听的同时,我们邀请了执法监督员同时参加我们的庭审。在刑庭审理一起抢劫案件的时候,我们还邀请了几家新闻媒体同时也到现场也来观摩我们的庭审。从4月8日这两起庭审情况看,我们感觉还是比较成功的。一方面我们和平法院的各位法官严谨的审判作风、扎实的法律根基在这两个庭审现场得到了充分体现,他们依法驾驭庭审的能力和辨法悉理的能力得到了我们的同行、执法监督员、媒体朋友的认可和赞扬。同时,我们也虚心听取了各位观摩人员的意见,也总结了这次庭审中存在的不足,以不断地完善和改进提高我们自身的水平。我们还对这两起庭审的全过程都进行了录像,作为资料备查。感觉这次4月8日的庭审非常成功,确实达到了我们预期的目的。接下来,5月下旬我们马上又要搞第二场的庭审观摩,我们将认真总结4月8日庭审观摩中我们的成绩和不足,把五月份、六月份我们的几次庭审观摩活动做得更好,切实得到预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