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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中级法院中层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日前开课。这是天津高院党组结合天津法院中层领导干部队伍现状的客观需要,全面加强法院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提出明确要求。
李少平指出,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同志来津考察工作时做了重要讲话,对天津如何进一步科学发展提出了重要要求,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希望,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给天津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天津法院系统是天津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法院的中层领导干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因此要不断加强学习,认真思考,扎实总结经验,深刻理解身上肩负的重任,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以带动法院整体队伍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全面推进天津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争创一流,走在全国前列。
据了解,天津高院按照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的教育培训工作方针和天津高院党组“争创一流”、“人才兴院”的总体要求,已制定出台了《开展高中院中层流动干部专题培训的实施方案》。通过专题培训,使高中院中层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开拓创新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抓班子和带队伍的能力、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解决热点和疑难问题的能力、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
专题培训将采取集中讲座与互动交流相结合、庭处长教庭处长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进行,通过组织讨论交流,巩固培训成果,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集中讲座将围绕“管理科学在法院管理中的运用”、“法院中层领导艺术初探”和“中层领导在法院整体工作中的作用及值得注意的问题”等内容开展专题讲座。第一讲邀请了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邹碧华作了题为《管理学方法在法院管理中的运用》的精彩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