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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曾是天津的发祥地,三河五岸,人文荟萃,历史厚重,商业发达。
这里在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继续保持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成为天津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法的实践者。这里就是天津市红桥区。他们深入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实践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和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谱写了一曲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和谐的赞歌。
据了解,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有一套严格的程序,红桥区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研究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对根据评估范围确定的评估对象,建立专项档案,制定评估方案,准确把握评估重点,明确部门评估责任,并认真组织实施。
收集社情民意,实施重点论证。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应及心理动态。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组织相关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进行听证或论证。
汇总分析论证,形成专项报告。结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情况,对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论证研究,制定相应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形成专项报告。区委、区政府在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前,首先要考虑是否影响群众利益,坚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减少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降低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风险。
科学运用评估结论,落实维稳措施。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预测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评估事项做出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的决策。
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经评估决定暂缓或暂不实施的事项,及时研究对策,化解矛盾,待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亟需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事项,落实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红桥区在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同时,还建立了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群众利益保障机制、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及解决机制、涉稳重要信息报送机制等,其目的是要通过制度来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从源头上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在红桥区,从以下五个方面促进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科学规划,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要求评估。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高效、便民利民;要近期与长远期相结合,以近期为主,充分考虑国家和天津市对相关工作的量化技术规定。
经常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红桥区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探索的“四、五机制”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所谓“四、五机制”即“四级排查”和“五级化解”。“四级排查”指的是:一级为社情民意信息员排查;二级为社区民意接待站排查;三级为街道社会矛盾纠纷受理中心排查,以街道办事处信访接待受理大厅为载体;四级为区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整合中心排查,这个工作由区联席办负责。“五级化解”指的是:一级为社区调解员化解;二级为社区调解工作组化解,由若干名信息员组成化解工作组进行调解;三级为居委会化解工作站调解;四级为街道办事处调节工作中心进行化解;五级为区综合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心进行化解。
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红桥区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因部门工作偏差对社会造成消极影响。一旦发生问题,要追究有关部门、单位直接领导的责任。
充分发挥决策咨询机构的作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为了保证评估结论的科学性,红桥区按照评估内容的要求,努力探索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担纲组成若干个专业评估小组,最后汇集各小组的评估意见形成综合性评估意见。
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仅为区域经济腾飞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而且,它还是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保障了群众的参与权与建议权,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