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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红桥区三岔河口的大胡同地区,是一个商贾云集、物流繁茂的现代化商贸城。红桥区大胡同商贸区管委会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管界内司法、公安、综治、城管、消防、工商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商贸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加强培训编织网络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大胡同管委会普法办公室(管委办)每年坚持做好法制学习计划,设立专职普法宣传员,在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利用每周学习日及大胡同管委办内部网站,观看案例。大胡同管委办依托各市场主办单位,聘任和吸纳各市场市管员、安全员作为普法宣传员,形成覆盖整个大胡同地区的普法网络。目前,大胡同地区共有普法宣传员185人。
同时,大胡同管委办组织商户、市管员、安全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安全生产培训活动,邀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对相关法条、案例及防火自救知识,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提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意识,增强对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防范应对能力,商贸区的商户参训率达到95%以上。此外,大胡同管委办还紧密结合商贸区法制建设的实际,制定、下发安全规定,编撰、印制、发放万本《安全手册》,使商户人手一册,有效普及法律知识。每到法制宣传日,大胡同管委办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法制材料,与广大商户、购物群众面对面地交流,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使其对法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率不断提高。
规范管理科技强警
提高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为维护该地区的安全稳定,大胡同管委会积极开展“警警联动”工作机制,与公安、武警签订了长期的共建协议,每天都有武警、民警在重点地段、道路上巡逻执勤,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同时,大胡同管委会广纳贤言,注意规模建设和规范管理,在商贸区主要街道和楼道投资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使犯罪分子的违法行为证据得以及时发现并得以固定。
2010年11月3日早上9时许,商户张先生报警称,放在楼道内的2000多元货物不见了。张先生一直租住在大胡同,在此做批发生意多年。据其反映,每天早上8点半左右,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都会将其订购的货物送到他租住的24层楼梯处,随后他再将货物拿到商场处,每天早上都是如此。可案发当天的早上,张先生一出门就发现货物不见了,打电话给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称当天一早就将两个包裹送到楼梯处。随后,民警对楼道进行了检查,并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正当民警带着疑问,在案发地附近寻找答案时,又一通报警电话响了,同样另外一座大厦的商户放在楼道内的货物也被盗了,这让民警觉得这两起案件应为一伙人所为。于是,民警调出两座大厦的监控录像,果然在录像中同时发现一个带着棒球帽、穿着黑色外套的男子,但看不清其脸。每次男子都是在楼道溜一圈,见四处无人后,进入电梯,然后迅速将电梯旁边的包裹拽进去。行动飞快,从下电梯“看”货,到将货拖进电梯,用不了2分钟,民警判断作案人不会只有一个人,楼下至少还有一个人接应该名男子,然后将货物神不知鬼不觉地运走。同一时期内,大胡同地区发生了多起类似案件。民警反反复复查看录像,通过对多起案件案发时间楼道内监控录像的查看,发现另一名可疑男子。该男子也是带着棒球帽,但身穿浅色外套,负责在楼门口处接应。从录像中,掌握到两人的体貌特征后,民警加大巡逻力度。2010年12月24日早上,民警在大胡同某大厦门前发现其二人,当时他们正将盗来的包裹搬运到车上,民警迅速上前将其二人抓获。经审讯,两名嫌疑人对其盗窃楼道内货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以人为本疏堵结合
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近年来,由于大胡同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贸区逐渐膨胀,随之产生大量自发性的摊群市场,使得各重要出入口都被违章摊位占压。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不能进入,加之每天20万人次的客流量,如果消防安全工作不到位,那后果将不堪设想。为防止该地区出现恶性火灾事故,大胡同管委会在区消防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对大胡同商贸区区域进行了重新划分,做到消防检查不留死角。
为进一步完善商城内部消防设施,整合经营布局,大胡同管委办还启动对万隆商城的综合整治工程,消除该商城的消防隐患问题,当时,部分商户对此行为极不理解,工作人员就深入到商户当中,在积极做好商户的思想疏导工作同时,讲解此次调整的目的是为进一步提升消防硬件设施,并且宣传加强商城内部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通过长时间的耐心工作,商户消除了不满情绪,积极配合管委办圆满完成工作。
突出特点化解矛盾
着力构建和谐商贸区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繁荣,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出现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此,大胡同管委会结合商贸区商户多、客流量大、人员复杂,矛盾纠纷来得快去得快的特点,积极与各市场主办方联系,推动、帮助其组建自己的调委会,建立调解工作室,吸收市管员为人民调解员,对其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其在市场巡查的同时随时发现矛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商贸区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19名,三个大商厦全部建立起自己的调委会。
2010年4月初,张女士在万隆大胡同五区B座二层商户刘某处定做了一套窗帘,双方协商后,张女士交付刘某定金106元。隔了一天后,张女士觉得窗帘布料颜色不好看,决定不做了,找到刘某要求退定金。商户刘某不同意退还定金,双方发生争执,找到调委会要求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双方争执的焦点是对合同法不熟悉,各自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来看问题,各执己见,打的是一场“糊涂架”。针对这种情况,调解员向双方详细解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引导双方能重新思考问题,摆正心态。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刘某退还张女士95元,剩余11元作为刘某的前期工作补偿。大胡同商业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市、区级先进调委会荣誉称号。
大胡同是本市规模最大、商品最全、商铺最多,辐射全国的商品流通中心,为给这里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经营与购物环境,大胡同商贸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还将继续尽全力维护这里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