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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女司机酒驾机动车发生剐蹭事故后,借着酒劲儿在街头大闹,经抽血化验,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177.44毫克。昨日凌晨,交警宜白路大队查获了这名天津市首例因醉驾而被刑拘的女司机。
5月19日20时30分许,交警北辰支队宜白路大队接到报警称,宜白路强宜里小区一处底商外面的道路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轻微事故,一名女司机涉嫌酒驾。事故交警赶到现场,看到围观人数中站着一名长发、妆容浓艳的女子,酒气熏天,时喜时怒且出言不逊,女子不满众人议论指点,借着酒劲儿与群众撕扯推搡起来,后被拉开。据报警男子反映,当时他所驾驶的黑色马自达车左转弯从楼群出来,其车左后侧与一辆牌号为津NA26**红色吉利美洲豹车前部相撞,下车交涉发现,对方是一名女司机,浑身酒气,态度蛮横,双方争执期间,该女子企图逃跑,到附近超市买了矿泉水、口香糖,显然是想稀释口中酒气,马自达车司机与周围群众一起将该女子控制在现场并报警。
由于该女子处于酒醉状态不配合执法,交警强制将她送往附近医院抽血,现场封存血样连夜送到专业司法鉴定机构。经检验,该女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177.44毫克,高出醉酒驾驶的80毫克标准1倍多。
经查,该女子姓魏,1972年出生,本市蓟县人,是一名离异的单身母亲。当晚与朋友吃饭喝了几瓶啤酒,因家就住附近,抱着侥幸心理,自己驾车绕小路回家,途中发生事故。半夜时,魏某突然对交警说,“12岁的女儿还托付在网吧呢!”为了孩子安全考虑,交警到该网吧将孩子接回队里,暂时作妥善安置。直到20日清晨,魏某才彻底恢复清醒并做完笔录。
20日下午,记者在宜白路大队见到正在进行事故处理的魏某,她说自己也懂法,知道5月1日以后“醉驾入刑”的消息,也知道交警查得严,甚至对当晚自己借酒大闹街头还有印象,但就是管不住自己,现在特别后悔,出去之后一定戒酒,绝不再酒驾!
目前,交管部门给予魏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魏某也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并刑事拘留。 (记者冯琳通讯员杨毅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