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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勇智)记者昨日从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获悉,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天津市政府上报的《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意以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为核心载体,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国际航运税收、航运金融业务和租赁业务四个方面的政策创新试点。
据悉,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是国家对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是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的载体与核心功能区。《方案》支持东疆保税港区推进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并在国际航运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同时东疆保税港区还被允许开展航运金融试点和租赁业务的先行先试。
《方案》在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航运税收、航运金融以及飞机、船舶和大型设备租赁等发展国际航运业的关键环节,给予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以政策支持。这是我国目前在支持国际航运业和租赁业发展中,支持力度最大、政策覆盖面最广、系统性最强的方案。
据了解,该《方案》将对天津市进一步落实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国家战略,推进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特别是对加速建成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加快东疆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探索新时期、新阶段开发开放新模式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方案》的获批将不断提高滨海新区服务和带动能力,进一步推进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经济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