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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天了解到,本市将于今明两天统一组织2011年公开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全市共有3908名考生参加面试。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管理,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近日出台了《天津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管理办法(试行)》,在面试考官资格条件,权利和义务,资格的认定、终止和取消,管理和监督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市级面试”市派考官每组增加1名
今年,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继续推进面试工作改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保障面试工作的有序进行:一是出台《天津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面试考官的权利和义务,强化对面试考官的监督和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大面试考官交流力度,在区县面试考官全部实现异地交流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市级机关面试考官组中市派考官所占比重,每个考官组的市派考官由3名增加到4名,同时,加大市级机关与区县机关面试考官之间纵向交流力度。三是进一步改进面试考官的组成结构,拟从驻津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中选派部分面试考官参加本市的公务员面试工作,加强中央与地方面试工作的交流。四是开展分类面试试点,提高面试工作针对性。从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综合管理类机关中选择部分职位进行分类面试试点,根据招考职位的特点和岗位需求,优化测评要素,单独命制试题,提高面试科学化水平。
考官打破终身制违反纪律取消资格
今后,本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有了新的标准和要求。不但需要具有5年以上干部人事管理、相关业务管理或人才测评等方面工作经历,还需要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等条件。
近日出台的《天津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管理办法(试行)》对面试考官的资格条件做出了具体要求,面试考官需要具有5年以上干部人事管理、相关业务管理或人才测评等方面工作经历,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等条件;面试主考官除具备一般考官的资格条件外,还要求具有丰富的面试工作经验,熟悉面试各环节工作,并善于营造适宜的面试氛围,同时还应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管理办法》打破了面试考官终身制,明确规定其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审核不合格或超出有效期未经审核的,将终止其面试考官资格。面试考官违反公务员录用考试纪律,或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工作,不参加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或参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将被取消考官资格。同时,考官个人基本信息和参加培训、面试工作业绩都将入库管理、实时更新;同时建立面试考官工作质量评估制度,每次面试结束后都会对每个面试考官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计入本人面试工作业绩档案,并作为面试考官资格期满考核认定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