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
●要保证举报渠道路路畅通,有报必查,限时办结,及时通报;用人违纪和腐败现象严重,要严肃问责
拉票贿选、干扰选举程序、涂改选票、自制选票……29日上午,广东省纪委通报违反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件。据悉,2008年以来,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受理反映村(居)“两委”换届选举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1985件,立案查处38件,给予纪律处分49人。
省纪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王兴宁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说,今年是换届之年,各地纪检机关将继续严督严查违反选举纪律的现象,进一步增强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震慑力。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关键环节,与组织部门一起对换届工作全程监督,防患于未然。要保证举报渠道路路畅通,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信访举报,有报必查,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及时通报。要排查一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在选人用人方面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凡本地区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
2011年2月,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沙尾二村党员郭锐荣、陈惠强、陈桂祥、冯庆玲为谋求当选村支部委员,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向本村43名党员每人派送“红包”5000元,并宴请村部分党员,进行贿选。3月3日,万顷沙镇纪委对四名违纪党员立案查处。
2
2011年2月,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夏园社区党委委员徐洪森为了当选社区第八经济社的股东代表及社区两委委员,采取贿选手段,先后送钱给该社有选举权的股民徐某等人约6.7万元人民币。因贿选行为被竞选对手发现,徐洪森纠集社会人员威胁竞选对手,干扰选举。3月7日,黄埔区纪委对徐洪森的问题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