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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个税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昨日结束。自4月25日以来,社会各界总共提出意见23万多条,创出我国单项立法征求意见的最高纪录。设置浮动的免征额、综合税制改革等成为社会各界意见的焦点。
建议设置浮动免征额
草案计划将个税免征额从目前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对此,社会各界的看法不一,有的建议将免征额进一步提高,有的建议设置浮动的免征额,也有的认为3000元的免征额基本合理。
许多网友建议将免征额提高到每月4000元或者5000元。而专家则大多建议设置浮动的免征额,比如将物价变动和免征额挂钩,建立一种指数化的关系,同时也可根据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也有专家认为,草案中提出的每月3000元的免征额基本符合当前居民消费支出增长情况,也已为今后几年居民消费支出增长预留了空间。
此外,还有网友建议根据各地不同的收入水平、消费支出水平、房价水平等制定有区别的免征额。
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个税税制
此次征求意见中,社会各界也纷纷将矛头指向了当前的分类税制,建议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制度,以便将家庭负担纳入考虑,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管理。
据了解,综合税制具有将个人各种收入项目加总按综合税率计征、以家庭为征收单位、以年为征税时段等三个主要特点。许多网友提出,相对于中低收入人群来说,高收入人群往往收入来源更为广泛,避税的手段也更丰富,因而应加强对这类人群的税收管理。
税率级次级距调整也很关键
除了对免征额的调整,此次草案也计划将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对此,专家表示,对于税率级次级距的调整,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是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
专家指出,简单地提高免征额,是一种“普惠”制度,而且收入越高的群体减税越多,中低收入群体却受益相对较少,这不利于收入调节。因而应将上调免征额与税率、级距调整相结合,多调级距和税率,少调免征额,才有利于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税负、提高高收入人群税负。
还有专家表示,将9级税率修改为7级,体现了税制的简化,税制结构在向着扁平化的方向调整。从理论上说,税制结构越扁平,居民逃税的动机就会越淡化。
本组撰文 新报记者 王婷 实习生 林单丹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
制度有待健全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指出,我国个人所得税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足,如分类计征模式与无差别的宽免扣除制度,导致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基无法真实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进而导致个税不能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但当前个税改革朝着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方向迈进仍有很大难度,要推进综合计税,需要实现纳税人信息申报的实名制,个人全部收入信息应实现网络全覆盖,纳税人申报制度也要健全。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
免征额不宜过高
如果目前大幅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受惠多的将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比如将扣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则不用交税,即税负减少175元/月,而月薪为1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500元/月,占二者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和5%;将扣除标准提高至10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仍然只减少税负175元/月,而月薪为1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825元/月,占二者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和8.3%。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说:“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我国物价汇率变动以及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实行动态化调整。同时免征额也不宜调得过高,否则个税纳税面过窄,不利于提高公众纳税意识,税收大幅下降也不利于增加财政用于公共服务的支出。”本版除署名外均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