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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长海货运有限公司“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经交管部门多次责令整改至今仍没整改。今天,交警红桥支队依据“安全责任制规定”依法对该公司开出本市首张“禁驶”罚单。
据了解,交警西站大队依据“安全责任制规定”对责任制单位检查时发现,长海货运有限公司存在“未对公有车辆及驾驶人进行登记并建立基础档案”、“未设立专职交通安全员”、“未签订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控制指标书”等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隐患。5月4日,交警红桥支队首次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 5月12日,交警红桥支队对该公司进行了复查,发现其未进行整改,对该公司采取了“挂不合格单位标志”措施并处1000元经济处罚,同时责令限期一周整改;5月16日,安监交警再次复查时发现该公司仍未整改。鉴于该公司车辆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交警红桥支队依据“安全责任制规定”对长海货运有限公司施行了“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10天”处罚措施,责令该公司3天内上交全部机动车牌照,由交管部门封存。“禁驶”期间机动车仍上道路行驶,视为未悬挂机动车牌照上道路行驶。通讯员杨毅王栋马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