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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天津北方网讯:5月3日,我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搭乘航班去昆明,并办理了行李托运。飞机降落后,我在昆明机场取行李时,发现我的行李箱正面遭到严重污染,拉杆手柄也被摔得完全脱落。经与工作人员交涉,对方表示给我换一只新箱。新箱不仅质地、面料、款式不如原来的箱子,而且仅有一只,但因为机场外接机的车辆和几位同事在等我,我只好匆忙取出旧箱子里的物品,装进新箱子走人。谁知到了住处仔细一看,新箱子竟少了一只地脚,箱子在地上根本摆放不稳,原来这换来的所谓新箱也是一只残箱。读者戴先生
附记 记者将读者来信转给了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质量安全部。该部回复本报说,这位旅客乘坐5月3日东方航空公司的航班从天津飞往昆明,在昆明提取行李时,发现行李箱破损,并办理了相关赔偿手续。事后,旅客提出当时情急没有仔细察看新箱,新箱有破损。像这种情况,旅客可以联系昆明机场或东方航空公司,协商有无解决办法,如果旅客不能接受昆明机场或东方航空公司的赔偿,也可以向民航消费者事务中心进行投诉。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从提高旅客服务质量角度出发,已经要求行李部门加强对行李装卸现场的监管和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减少行李问题的出现。
读者戴先生经与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行李管理中心联系,对方承诺以快递的方式寄给戴先生一个新的行李箱,对此,戴先生表示满意。本报见习记者赵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