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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如果放弃某一批次志愿有哪些规定?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考生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本科二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一批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本科三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二批院校志愿,只能参加高职高专批次的录取。拟放弃志愿的考生须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县招办同意后报市高招办。
为什么会出现填错志愿或无效志愿?
出现填错志愿或无效志愿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填错院校批次位置,如把属于本科一批院校志愿填到本科二批;或把本科二批院校填到本科一批,这样而产生的志愿都属于无效志愿。二是填错院校代码,院校代码和院校名称是一一对应的,考生志愿信息按院校代码录入计算机系统,填错了院校代码就等于填错了院校。如,考生想填甲院校,在填写过程中却错填成乙院校代码,录取时就只能按乙院校进行投档。三是用往年资料上的院校代码填报今年志愿。由于一些院校代码在不同年份会有变化,今年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千万不能使用往年资料上的院校代码填报今年的志愿。四是科类填报错误,招生计划分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考试科类查阅招生计划、准确填报志愿。五是填报与自身条件和院校招生简章不符的志愿,如某院校在招生简章中规定某些专业在视力、身高等方面的限报,不符个条件考生填报就不会被录取。
填报志愿的修订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本市填报志愿工作有关规定和网上录取系统设置要求,对于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中只打印出阿拉伯数字、没有显示出汉字名称的考生志愿,其对应志愿代码属于无效代码,考生可申请核对;对于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中显示为汉字名称的志愿信息,属于有效志愿,不在申请核对范围,有关单位不得接收考生的申请。6月28日14时前,考生确认本人志愿,未提出核对申请的考生,视作对本人志愿自动确认。
考生志愿确认后为什么不得更改?
为减少考生在填报志愿中的错误信息和失误,各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依据考生填写的志愿表,打印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组织考生进行志愿确认,考生核对无误后,在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上签字负责。考生志愿一经确认后,具有法规效力,受到招生部门和招生院校的承认和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改,违反者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这是因为,考生志愿是经过慎重考虑填报的,如果允许某个考生取消或变更其所填报的某个志愿,那么,原有的志愿结构将会发生变化,正常的招生秩序就会被打乱,其他考生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将会受到影响。
什么是征询志愿?
普通高校招生各录取批次均不设置院校服从调剂志愿。当一个批次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如尚有余缺计划,实行面向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规定分数范围内的考生重新征询志愿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市高招办公布的录取时间安排,到指定的地点及时办理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
本科三批志愿包括哪些院校?
本科三批A1阶段院校为坐落本市的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包括天狮学院、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等12所独立学院;本三A2阶段为坐落在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本三B阶段为其他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本科三批各个录取阶段院校志愿中均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其中第一志愿设有1个院校志愿,第二平行志愿设有Ⅰ、Ⅱ、Ⅲ、Ⅳ平行院校志愿。本科三批按一、二、三阶段依次进行录取。
高职高专批次包括哪些院校?
高职高专提前批次为有特殊要求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专业。高职高专批次A1阶段院校为坐落本市的26所独立设置高职院校;高职高专A2阶段为坐落在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高职院校和专业;高职高专B阶段为其他高职院校和专业。高职高专批次各个录取阶段院校志愿中均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其中第一志愿设有1个院校志愿,第二平行志愿设有Ⅰ、Ⅱ、Ⅲ、Ⅳ平行院校志愿;高职高专批次按一、二、三阶段依次进行录取。
如何报考香港、澳门高校?
2011年,香港大学等12所香港高校、澳门大学等5所澳门高校继续在津招收本科生。
经教育部批准,在津安排招生的12所香港高校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5所澳门大学为: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2011年在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读香港12所高校及澳门5所高校。其中,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10所香港高校采取考前考生自主报名的办法。有意向报读以上10所香港高校的考生可直接通过高校网站、电话或邮寄的方式向高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依据教育部规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参照内地高校的招生方式,列入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其填报志愿的时间、方式与其他内地在津招生的提前本科批次高校相同。考生如有意向报读香港中文大学或香港城市大学,可在填报本市提前本科批次高校志愿时选报以上2所高校。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向的考生可直接通过高校网站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高考成绩公布后,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10所香港高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以上10所香港高校录取工作须于7月7日前结束;已被香港大学等10所香港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同意就读上述高校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如考生未被香港大学等10所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录取。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本市提前本科批次录取,2所香港高校均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提出具体要求,考生认真阅读学校的招生章程。如考生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录取,不能再参加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采取单独录取的办法,与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互不影响。考生如被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澳门高校的录取;如考生被澳门高校录取,还可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8月份,澳门高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同时获得澳门高校及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的录取通知,可以自行决定在澳门或内地(或香港)高校就读。
录取时,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在达到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择优录取;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参考本市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