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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当前,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为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体制性保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进改革创新,争取大部门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提高大部门制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政府组织机构是政府履行职能的载体。只有完善政府组织机构设置,才能有效发挥政府整体功能和提高行政水平。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是上层建筑更好适应经济基础的迫切要求,是建设现代化政府、服务型政府和人民满意政府的关键之举。我们要切实提高对大部门制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推进国家现代化的高度看待大部门制改革,正确认识改革中遇到的各种矛盾,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继续推进这项改革。
加强大部门制改革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体制改革的全局,需要整体把握,系统思考,深化战略研究,精心设计谋划。特别要把握好大部门制改革与其他改革之间的关系,加强统筹协调,搞好总体部署。一是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和理顺职责关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要求,从全局和战略上研究大部门制改革的目标,做到阶段性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二是加强改革的配套设计,明确改革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整体设计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妥善处理改革牵涉到的各种利益关系。三是认真研究总结国外国内经验,特别是近几年我国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新鲜经验,深入分析“十二五”时期和未来10年有条件实行大部门制改革的领域,在更大的范围推进这项改革。四是先易后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要充分考虑需要与可能,把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进取精神与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结合起来,积极稳步地加以推进。
深化大部门制改革理论研究,增强改革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对于大部门制改革理论,我国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已进行了一些探索,对改革起到了一定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作用。但总体看来,由于我们对大部门制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时间比较短,研究深度和广度还有限,对于它的基础条件、支撑条件还缺乏深入的理解,还不能完全满足实践发展的需要。当前,迫切需要研究适合我国新阶段实际情况的机构改革的特点和规律,迫切需要研究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行政职能和组织结构,政务管理部门、社会事务管理部门、经济事务管理部门的总体数量及相互关系,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的法律关系等。同时,还需要对改革中涉及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大部门体制反映了现代行政管理体制发展的趋势,但也受到一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行政管理传统的深刻影响与制约,要在准确把握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国外做法,吸取对我们有益的经验。当然,对国外成功经验,我们既要学习与借鉴,也要做到有扬弃。
强化大部门制改革法制建设,保障改革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是行政体制和政府管理的创新,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并巩固其改革成果,都需要法制保障。如果没有法制做保障,仅靠行政力量是很难持续推进的。即使仅靠行政力量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能够推进,但改革成果也很难长期保持下去。这方面过去是有深刻教训的。例如,真正实现中央与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还应适时修改宪法和组织法,尽快制定相应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做出更加明确细致的规定,使适当的集权与必要的分权具有法定性的保障。因此,加强大部门制改革的法制建设,保障改革措施的持续性、稳定性,应当成为下一步改革的重要任务。
突出大部门制改革重点难点,增强改革的突破性和实质性。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关键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要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实现组织机构从“硬件压缩整合”到“软件更新升级”;二是要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理顺上下部门、平行部门间和部门内部的关系。这两个方面是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从公共行政理论来看,机构职能的合理配置是行政体制的基础,科学的机构设置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保证。在大部门制改革过程中,既要考虑职能的科学配置,又要考虑机构的科学设置。因此,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的问题,就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大对机构整合的力度,建立健全上下部门、平行部门间和部门内部协调配合机制,特别是需要完善工作流程机制。“十二五”期间,应当围绕三个方面进行大部门制改革。一是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绿色发展和创新驱动战略进行机构的整合和职能的界定,包括继续完善大交通、大能源管理等改革;二是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行机构的整合和职能的界定,包括完善大市场监管、大食品安全、大社会保障部门等改革;三是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进行机构整合和职能的界定,包括加快社会工作、应急管理等改革。当前,应重点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和充实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部门。
(作者: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