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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公报》14日发自北京的报道说,各地警方陆续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队伍,提高专业打击能力,既是回应民间诉求,宣示严打食安犯罪的决心,起到震慑作用,也释放出中国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切实加强严打的信号。
文章摘编如下:
公安部门最近出现了一支新的队伍,即“食品安全警察”,专门负责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行为。此举释放出中国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切实加强严打的信号。
此前,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明确要求,重典治乱,加大惩处力度,切实改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依据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从重从快予以严惩。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长孟建柱亦要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对全国有影响、重大的食品犯罪,公安部要第一时间行动,公安机关全力侦破。
5月9日,食品安全警察在以打黑著称的重庆率先出现。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缉支队”,这被认为是全国第一支专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专业警种。5月26日,在“打黑英雄”王立军的主导下,市公安局组建打假总队的申请,获得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正式批准,将开展“食品药品打黑”。
5月25日,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正式成立,这是全国省级公安机关中第一个打击防范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专门机构。而北京市也明确表态将在公安中建立食品安全案件侦破专业队伍,严打食品违法和犯罪。
据了解,以往涉及食品药品犯罪的案件,主要由公安部门内设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负责。但最近几年,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数量多,涉及领域广,影响也极为恶劣,不仅影响民众健康,对市场秩序、经济发展产生了严重消极影响。此番各地陆续设置专门的“食安警察”,提高专业打击能力,既是回应民间诉求,亦是宣示严打食安犯罪的决心,起到震慑作用。
除了公安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相继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进一步加大力度,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及相关职务犯罪。在打击食安犯罪方面,形成了公、检、法通力合作的高压态势。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食安领域的监督管理实行农业、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执法机关分段负责的机制,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建立专门的食品犯罪侦缉队伍,仍然需要与其它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司法程序协助制度,向上深挖生产源头,向下清理销售网络,着重铲除犯罪产业链条,这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马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