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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中间两人)向广州日报赠送锦旗。记者陈明摄
因本报报道找到肇事逃逸司机
本报讯 (记者刘满元)本报连续报道了发生在虎门路东的一起重大车祸。5月30日22时05分,司机张某(珠海人,29岁)驾驶一辆小轿车将骑自行车的肖有余撞死后逃逸。事故发生后,经广州日报报道后,有好心市民看到报道,并向警方提供线索,协助警方成功将肇事司机张某抓获归案。
为感谢本报给予的关注及虎门交警大队办案民警,昨天上午,肖有余的家人携带锦旗前往广州日报东莞记者站及虎门交警大队,表示感谢。
市民看到报道提供线索
据肖峰介绍说,他父亲在虎门百丽鞋厂上班。5月30日晚上在工厂加班工作,下班后骑自行车准备回位于虎门路东社区的一租住处。然而,当他父亲骑自行车行至虎门路东路口时,被肇事司机张某驾驶的机动车撞倒,撞倒后,张某没有停车,而是驾车逃走。而他父亲肖有余最后送往医院不治身亡。当他们赶到虎门事发地点后,从办案民警处获得,肇事司机逃逸了。
直到6月8日,尽管虎门交警大队民警通过多处方法寻找肇事车辆,但是没有实质性进展。广州日报东莞记者站刘满元记者获知后,主动联系他们,并前往事发现场实地走访,第二天将此事客观报道。
6月9日,有好心市民看到报道了,立即致电虎门交警大队,提供肇事车辆的车牌的信息。办案民警经过确认,找到肇事司机张某。迫于压力,当天,张某前往虎门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肇事司机负全责
肖峰还告知,在前来广州日报致谢之前,他们也向虎门交警大队赠送了一面锦旗,向虎门交警大队办案民警表示感谢。
其间,虎门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丁健明告知,该案的责任认定书已经出来了。司机张某肇事后驾车逃逸,且试图毁灭证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目前,虎门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仍在积极协助家属处理死者的相关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