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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宋雪飞)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国拟对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表示,《征求意见稿》重在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实施新能源车战略,对现阶段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影响较小。
《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称,车船税法第四条所称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通过后的车船税法拟定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比亚迪4S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虽然该品牌旗下拥有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车型,但尚未在天津上市销售。消费者无车可买,也就无法享受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免征车船税优惠。在众泰等其他品牌4S店,问及店中有无新能源汽车,销售人员的回答也都类似。销售人员称,虽然越来越多的品牌拥有自己的新能源车型,但多数停留在概念车阶段,离量产相去甚远。目前国家对新能源车的优惠政策,消费者很难享受。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能源车仍处在研发阶段,《征求意见稿》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影响较小。新能源车代替传统燃油汽车是大势所趋,国家在新能源车研发阶段出台优惠措施,是为了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在新能源车产业中投入更多热情,使新能源车技术更快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