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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东京6月20日电(记者于青)旨在进行东
日本
大地震灾后重建的《复兴基本法》20日下午在参院以民主、自民和公明3党等多数赞成获得通过。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新设“复兴厅”,负责重建计划的拟定、协调及落实&发行“复兴债”以确保资金来源;成立“复兴特区”以实行各种特例措施。政府拟于近期任命复兴对策担当相。
由于还需要制定相关法律,“复兴厅”预计将于明年成立,目前由政府的“复兴对策总部”行使其职能。该总部由全体阁僚组成,首相担任部长,官房长官和复兴对策担当相任副部长。在岩手、宫城和福岛3个重灾县将分别成立“当地对策总部”,由副大臣或政务官出任部长。该法明确规定,已成立的“重建规划专家组”隶属于对策总部,其职能是向首相建言献策。
1995年阪神大地震发生后一个多月国会就通过了《复兴基本法》 ,相比之下此次《复兴基本法》 是地震发生百天之后才在国会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