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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的太原警界,许多人还认为改革简直是天方夜谭。
“过于理想化”,市局一名中层干部回忆最初听闻改革方案时的反应。对于改革,多数人并不反对,但怀疑能否付诸实施。
苏浩不这么认为。“用人制度不科学是干部队伍缺乏活力的根源所在”,他希望通过解决核心问题,建成一套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能够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日常运行机制,走出“整顿—反复—再整顿—再反复”的怪圈。
而这套机制,是以人事制度为前提、考评体系为核心的系统工程,环环相扣。既需要周密的设计验证,也有待妥善地推进实施,苏浩对此亦有清楚认识。
到太原之前,苏浩在三地公安局长任上,对警务弊病及其症结所在体会甚深。在忻州公安局,他曾力推考核,收效颇佳;而在大同,他也试行过一套警务运行机制,削减部门,双向交流。“是太原公安改革的雏形”,当地一名长期关注其改革的媒体人士说。
只是规模远不及太原。在寇国瑷看来,太原公安推行的扁平化管理和因事设岗、因岗定人,在机构编制方面改革相当成功。以转变职能为逻辑起点,进而配置机制和人事,最终体现效能,“实质上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先行一步”。
改革呼声早已有之。尤其公安机关,最需人员下到基层,但由于行政职级所限,基层又特别具有上涌机关的冲动,机构精简之后往往再度膨胀。基层人手紧缺,机关人浮于事,似乎成难解之症。
破解之道,不在公安一家,也是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命题。为此,苏浩不仅全力争取省市党政相关机关的支持,更两赴北京,向中编办“求证”改革思路,亦得到后者相关负责人的肯定。
事实上,就中央层面而言,改革的理念和方向早已确定,但具体操作,仍需地方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路径,以达成上下呼应。
而在地方上,近年来动作频频的特区深圳,继大部门制之后,又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公安系统也包含在内。但有观察人士认为,特区有其综合配套的独特优势,相形之下,太原公安的改革更具“草根”特质。
这一观点得到若干内地警界人士的佐证。新疆某县一个信息化警务考察小组,在沿海省市走了一圈后来到太原,私下直言,还是太原的一些办法更容易借鉴,最起码“财政支持上都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