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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太原公安运行机制改革,可以用“狠,准,稳”三字形容。
改革的狠招,包括警官警员全部按照“双向选择、下聘一级”的原则竞争上岗。每个警察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选择要竞聘的工作岗位,各级行政一把手在符合任职条件且自愿报名的竞聘者中按照2:1的比例差额提名。
同时,建立一整套考评体系,以考定级,警察的职务变动直接取决于上年度的考评等次。
用人导向由此发生根本转变,“能干活”成为各级领导选择下属的基本标准,内部将这一变化视作“翻江倒海”。改革之后,据统计,全公安局90%以上的民警交流了岗位。
在苏浩看来,没有这种翻江倒海的变革,就不能有翻天覆地的变化。此外,他也希望借助霹雳手段,树立革新风气,“正压倒邪”,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尽管把机构、人事“砍得血淋淋”,落点却需在计算之中。“绩效考核系统由‘目标考核’与‘工作评议’组成”,周立志介绍,主要业务数据均从内网上抽取,所有考核项目也均在网上进行,分值实时生成,“最大程度增加了客观性”。
仍有人质疑考评体系不尽完善,苏浩试图更准确阐释改革的定位,“不是要解决以后的所有问题,但要破解过去积累的难题,形成一个能不断自我完善的良性循环模式。”
外界对改革如何大动干戈多有注目,少有人留意到,整个改革过程,其实有一个“稳”字托底。
太原公安运行机制改革期间,经历了当地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主要领导调整。但由于此前通盘谋划考虑,协调沟通比较到位,基本未对改革进程产生影响。
由于改革涉及八千民警的切身利益,人事变动也在大方向下,随时调整节奏,同时加强思想引导工作。用苏浩的话说,宁愿改革慢上三个月、半年,也要保证队伍不乱,人心不散。
此外,改革期间,太原市的治安持续稳步好转。“没有横生枝节”,当地一名人士这样评价。
不过,在太原警方看来,治安没出纰漏,是“偶然中的必然”。辖区覆盖火车站等治安复杂地段的文庙派出所所长边建虎告诉本刊记者,改革期间有半年时间,人员没有完全定岗,尽管思想上有一定波动,但危机感之下,绝大多数民警能够完成份内职责。定岗到位后,工作积极性显著提高。
“人人都负责任,治安就能变好”,迎泽分局局长韩迷中说,辖区内警情从每天600多起,下降到不足200起,“在110报案的电脑记录里,都有据可查”。
改革的成效初显,得到更高层级的认可。而在山西省内,公安厅也正在调研太原经验。“其他地市如何借鉴,结合本地实际,解决各自难题,”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杨司说,“下一步要在全省推开。”□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董瑞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