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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开发项目中受贿近百万元
房管所长内退5年后被抓
本报讯(记者 刘丰 通讯员 周晶晶 夏靖华) 房管所长与一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经理私下达成协议,双方联合开发一危房改建项目,所长收取每平米50元“回扣”,总计近百万元。昨从武昌检察院获悉,一封匿名信将已经内退5年的所长掀下马。
2010年5月,一封匿名信寄到武昌区检察院,举报的竟是8年前的事:原武昌区房地产公司民主路房管所所长程某涉嫌贪污。武昌检察院反贪局干警迅速介入。经调查,发现程某没有贪污行为,但查出他涉嫌收受巨额贿赂。
原来,2001年底,程某代表武昌区房地产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洽谈联合开发武昌区一危房改建项目。该房地产公司项目经理王某对程某承诺,如双方能够联合开发该项目,则按所开发的建筑面积以每平米50元给予程某“手续费”,程某予以认可。
2002年11月至2004年4、5月间,程某分三次收受王某给付的贿赂款95万元,所收贿款已被其购车、购买摄影器材、赌博等挥霍掉。2003年7月,程某为其女儿能上重点中学,找到该房地产公司项目销售经理何某帮忙。何某代为缴纳了3.6万元“择校费”。检察官找到程某时,他已经内退5年,自己没想到时间过了那么久,还是没有逃避制裁。
去年底,程某因受贿罪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