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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成都绕城高速收费站闯关伤人案昨开审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余行)昨日下午3点,轰动一时的“1·12”绕城高速收费站闯关伤人案,在新都法院开庭审理。
因涉嫌闯关逃避高速路收费,撞倒收费站票务员,并致其左手臂受伤截肢的广汉货车司机黄代水,被新都检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今年1月12日傍晚6点半,刚到绕城高速成彭收费站工作不到一个月的罗勇正在工作。一辆黑色轿车从该站出站口,按正常程序交卡出站。黑色轿车后面,一辆红色东风大货车突然轰起油门,准备趁栏杆没有放下之际冲卡。
站在安全岛上的罗勇见状,赶紧上前制止,不料被该货车带倒。车轮从他的左臂上一碾而过。撞人之后,该车没停,扬长而去。
新都检察院认为,黄代水不按规定缴纳过路费,还强行冲站,对可能危及他人的安全持放任态度,并致罗勇重伤截肢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条例,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黄代水的律师在辩护中提到,事故发生时,收费站的监控录像并没有录下大货车碾压受害者那一瞬间的情景。即便黄代水碾到了罗勇,但也是无意中撞倒的,不存在故意碾压。
对此公诉人予以反驳:经过调查,黄代水已不止一次从事非法闯关。被捕后他曾交代,自己闯关前便打电话联系了一个叫“李虎”的人,并以300元的价格让其帮助闯关。黄闯关以后,还专门给“李虎”打电话,也提到自己可能撞了人。
公诉方认为,黄代水当时就意识到自己撞了人,只是心存侥幸。
最终,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开庭审理,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罗勇的代理律师表示,目前罗医治伤病和做义肢已用去了近30万元。而有关此案的民事赔偿部分,将另诉处理。
与此同时,帮黄代水带路闯关的“大哥”、曾制造过多起闯关案的“李虎”(本名杨运虎),也已被警方抓获,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