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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团购”以其价格优势成为消费者网上消费首选,其中旅游团购以其折扣力度让不少人动心。针对层出不穷的旅游团购,国家旅游局日前向广大游客提出警示:一些没有旅游经营权限的网站打着团购旗号,经营涉嫌“零负团费”旅游产品,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旅游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市场上没有免费午餐,为了保障权益,旅游者不要轻信旅游团购。
旅游团购涉嫌“越轨”
在国家旅游局网站上,记者看到这样的提示:“团购”因其低价、便捷,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青睐,而与之相伴相生的各种陷阱也纷至沓来。某团购网站发布了一条关于旅游的团购信息:仅228元,到旅行社另付380元享原2760元《浪漫海南》五天四夜三星品质双人游贵宾券+10万元旅行社责任险。承办单位:××旅行社。但经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调查,××旅行社从未印制并授权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售此旅游产品抵用券,该网站为无证经营旅游业务,涉嫌“零负团费”。
记者在多家团购网站上看到,诸如“仅399元!原价1280元大理丽江香格里拉六晚七天双卧单人休闲游!体味滇西迷人风”之类的旅游团购线路。消费者周女士告诉记者,因为经常参与团购的原因,总能看到团购网站上这些听起来都不敢相信的低价旅游。
质监部门发布警示
针对层出不穷的旅游团购,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向广大游客提出警示:第一,旅游是特许经营,经营相应的旅游业务应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第二,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时,不可盲目轻信旅游产品广告,应多方了解旅行社的资质及其是否有相应的旅游产品,以确保该产品的真实性。第三,旅游者在选择团购券时须警惕“零负团费”。要对旅游产品价格及其服务质量有合理的心理预估,以防贪小失大。
低价团购暗藏陷阱
记者了解到,“团购旅游”与旅行社或者专业旅游网站报名不同,一般是发帖召集、报名、收钱,没有发票、保险,也不签订出游合同,加上我国目前针对网络团购尚没有明确的法律与监管,一旦发生纠纷、意外,出游者只有自认倒霉。从实际情况看,旅游团购往往打出难以置信的极低价格,其中暗藏了不少陷阱。一些不良商家和网站还以团购之名,行零负团费旅游之实。这种做法损害旅游者利益,目前各地已经发生多起因此导致的旅游纠纷,引起了旅游部门的注意。记者调查发现,包括本市在内的全国大型旅游企业几乎都没有参与旅游团购。
削价竞争质量下降
携程旅行网副总裁、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郭东杰表示,旅行社作为旅游中间商,通过形成特定数量的团队向景区、酒店等议价,以获得一定折扣,以打包价向市场推出,因此旅游团本身就是一种团购行为。而且国内旅行社行业发展相对成熟,旅行社之间存在激烈竞争,旅游线路产品不是暴利产品,毛利很低,不可能有非常大的折扣,任何削价竞争只会导致坑蒙拐骗与服务质量下降。如果价格远远低于成本,必将通过安排游客消费、增加自费景点等来获取利润。本报记者吴 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