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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邻里间的争吵,让已过花甲之年的何老伯一病不起住进了医院。何老伯认为自己的病是因为邻居王先生一家与自己激烈争吵引起的,要求其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等。近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判决王先生一家承担30%的责任,赔偿何老伯总计1.9万余元。
何老伯与王先生是邻居,两家人多次为琐事发生口角,后来双方为了何老伯在家门口公用部位铺设瓷砖而发生激烈的争吵。争吵后,何老伯独自一人回到家中。当何老伯的老伴回到家中时,却发现何老伯已倒在地上失去知觉。出院后,何老伯将王先生一家告上法庭。法庭上,王先生一家辩称,何老伯擅自在其家门口公用部位铺设瓷砖高出地面,还将油烟机、淋浴器、卫生间管道接到外面,影响居民的安全通行和生活环境,因此曾与何老伯交涉要求其恢复原状,但并未与何老伯发生过肢体冲突。
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委托了法医鉴定。鉴定结论显示,何老伯与他人发生的言语冲突与其发生的脑出血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言语冲突属诱发因素,参与度拟为20%至30%;何老伯因故与他人发生言语冲突,此后发生脑出血,颅脑损伤后遗留神经功能障碍的后遗症,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法院认为,纵观事件发生的起因、过程、结果及双方主观意识,可依法认定双方对这起纠纷的发生都具有责任,王先生一家理应对何老伯的人身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汤峥鸣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