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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陈玉峰 手拿“已婚”的户口簿,这对恋人感到十分困惑。
本报记者陈玉峰
农安县36岁的未婚男青年李冬最近想要结婚了,可令他困惑的是,他的户口籍上居然写成了已婚,这不仅一度引起准新娘王佳敏的误解,而且想真正登记结婚也成了一件难事。1日上午,这对恋人忧心忡忡地找到了记者,试图寻找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
登记处:户口上已是已婚,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据准新郎李冬介绍,他今年36岁,早在20年前就离开了家乡到黑龙江省大庆市打工,几年前,他认识了当地女孩王佳敏,并和她确定了恋爱关系,最近,两人决定登记结婚,因为李冬的户口在农安县,于是两人来到了农安县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结婚。工作人员在审查他们的结婚条件时发现,李冬的户口籍上婚姻状况栏目中居然写着已婚,按照相关规定,工作人员没有给他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派出所:只要登记处出具证明就可以更改
随后,李冬和王佳敏又来到了管区派出所,户籍人员告诉他们,要想更改婚姻状况栏目,必须到农安县婚姻登记处出个单身证明,否则也无法变更。而准新娘王佳敏也对此非常疑惑,她不相信,和自己相爱多年的男友居然是有妇之夫,为了弄清事实真相,两人又来到婚姻登记处,要求工作人员核实一下李冬的婚姻状况。工作人员经查询,得出的结论是,李冬没有在这里办过婚姻登记手续,但拒绝为他们出具婚姻状况证明,这使李冬和王佳敏感到十分困惑。
1日9时许,记者随李冬和王佳敏再次来到农安县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办理婚姻登记的条件是,男女双方必须是未婚或离异,而李冬的户口籍上婚姻状况写着已婚,所以,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经查证,虽然李冬没有在这里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因为各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都没有联网,所以不能保证他没在其他地区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农安县婚姻登记处不会给李冬出具相关手续。该工作人员认为,户口是由公安机关管理的,出现这类差错,当事人应该找公安机关核实,与婚姻登记处无关。
“我们既然都是单身,就有结婚的权利”
走出婚姻登记处,李冬对记者说,他们是专程从大庆赶到农安来办理结婚登记的,在这里已经住了好几天了,由于派出所和婚姻登记处各有各的说法,两人一直没有办理成结婚登记。他认为,他和恋人既然都没有结过婚,而且也符合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就应该尽快办理出结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