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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5岁的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陈庆强,从事检察工作已有27年。在工作上他一丝不苟,难得的是,生活俭朴的他,在拒绝各种诱惑的同时,多年来坚持帮助一个残疾人家庭,让一对遭遇困难的母子过上了温暖生活。
“子承父业” 助残扶贫
1988年,陈庆强结识了比自己大3岁的智障残疾人小柱(化名)。小柱一家人30多年以前和陈庆强的岳父母是邻居,一家生活主要依靠小柱父亲的工资,小柱的母亲没有工作。陈庆强的岳父母时常接济小柱家一些米、面、油、粮票等。
后来,小柱的父亲因长年辛劳得病去世,母子二人的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小柱的母亲只得将楼房廉价卖掉,搬到了他处一所平房居住。善良的陈庆强非常同情小柱母子的处境。虽然他们搬走了,但陈庆强觉得,对小柱家的接济不能中断,妻子非常支持他这一想法。从此,陈庆强时常接济小柱母子一些生活必需品。从2000年开始,当陈庆强看到这母子俩连菜都舍不得吃时,每月又拿出200元帮助他们维持日常生活。
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陈庆强帮助小柱母子,一坚持就是十几年。这期间,连他自己都记不清帮助他们做了多少事。他不辞辛苦,帮助母子俩跑残联、跑街道办理救济手续。
陈庆强在小柱母子想不开的时候,鼓励他们坚强面对生活。他知道小柱母亲自尊心强,为了不给老人造成心理负担,这几年他都将相关款物交给自己的岳父或者妻妹转交。
出于尊重,陈庆强多年来一直保守秘密,从不张扬,直到2007年无意间的谈话,同事才知道他多年来助残的事情。现在他已经成为小柱家最信任的人。
每当遇到困难,母子俩就会去找他。而帮助小柱一家也成了陈庆强个人生活的一部分。陈庆强真诚奉献的事迹深深感动了他的同事和领导,当人们纷纷赞扬他时,他总是谦虚地说:“帮助他人,自己也会感到快乐!”
办案较真获众多殊荣
陈庆强在衣食住行方面从不奢侈浪费,他每天坚持步行上班,7点钟到单位已经是多年的习惯。他常常告诫自己:不能使法律天平倾斜,不能让心灵蒙尘。
一次嫌疑人家属将礼物送到他家门口,硬是让他推到门外。为了将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事实和时间考验,公正对待犯罪嫌疑人,陈庆强每件案件都审慎对待,严苛证据。
某化工厂经理马某贪污一案,情况复杂,嫌疑人零口供,而且案情涉及若干省,搜集证据极其艰辛。但为了替企业挽回损失,惩处犯罪,陈庆强和同事不辞辛劳分组奔赴各地查证,最终全部以确凿证据说话,使马某得到了应有的审判,这个案件后来被评为天津市十佳案件。陈庆强办案极其认真负责,曾经对一件存在缺陷的案件两次退查公安机关,被告人也由一人最终变成五人。正是由于陈庆强的认真负责,使案件未出现任何错漏。
多年来,由于工作认真,为人厚道,陈庆强获得了很多荣誉,1994年、1995年连续两年获得天津市税务检察系统先进个人,2007年获得东丽区助残先进个人,2007年至2010年连续4年获院级先进个人,2010年获得天津市检察系统个人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