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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5日下午14时,国家海洋局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中海油渤海油田漏油事故的调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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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渤海油田溢油事故调查进展。虽然海洋污染面积超过840平方公里,但渤海湾溢油事件的责任方可能只需面临最高20万的罚款。违法后果和违法成本的强烈反差,暴露出我国在生态损害赔偿机制上的软肋。
在发布会当天,中国海监总队北海第二支队的政委何建苗表示,根据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对事故责任方的处罚最高限额为20万人民币。但国家海洋局相关人士表示,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相信会远远多于20万元”。但该人士承认,目前无法确定具体的索赔额度。
国家海洋局前局长孙志辉向记者表示,国家应尽快启动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制度的立法程序,对海洋生态损害补偿索赔的责任主体、赔偿范围及标准、程序以及补偿赔偿金的使用管理等进行明确界定。
另据多位国家部委知情人士独家透露,生态补偿机制向全国铺开将会分两步走。首先,推出国务院层面的《关于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目前该意见已由国家发改委西部司牵头完成初稿,近期将上报国务院审议,该意见颁布后,国家海洋局也将颁布涉及海洋生态保护的相关文件,多部委文件最终会形成生态补偿政策体系。随后,经过较长的立法周期,出台国务院层面的《生态补偿条例》,作为生态补偿领域的“基本法”,目前该条例已完成框架稿。
有关知情人士透露,上述机制一经建立,将为“国家级索赔”提供法律依据,并有助于大幅提高违法企业的赔偿额度。但上述人士表示:“生态补偿机制涉及地方和企业利益十分复杂,年内立法出台的可能性较小。”
孙志辉表示,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之外,因缺乏可操作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应的技术标准,海洋生态损害的国家索赔工作迄今未有全面有效的实质性开展,许多海洋环境污染事件所导致的海洋生态损害,最终只能由国家负担。
“由于我国尚未建立有效协调开发与保护的海洋生态调控政策体系,海洋开发活动的生态环境代价尚未得到有效补偿,导致了近岸海域污染严重、海洋生态灾害频发等一系列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一些海洋开发活动所导致的海洋环境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剧了海洋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严峻形势。”孙志辉说道。
国家海洋局称,本次事件的主要责任应由作业者康菲公司承担,康菲公司承认在油田里注水挤油导致压力增加,从而引发溢油事件。“至于中海油公司的责任,则要根据双方具体签订的合同来判定。”
此前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中海油3日表示泄漏范围只涉及200平方米,这与5日海洋局披露的至少840平方公里的海域水质污染相去甚远。对于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应对媒体承担的披露义务,海洋局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中海油和康菲公司也有可能在近期召开发布会,向公众解释本次事件。
据国家海洋局披露,6月4日,国家海洋局接到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康菲公司)报告,蓬莱19-3油田B平台东北方向海面发现不明来源少量油膜,6月17日11时,北海分局接到油田巡视船报告,C平台及附近海域发现大量溢油。随后康菲公司报告,蓬莱19-3油田C平台C20井在钻井作业中发生小型井涌事故。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表示,B平台采取减压措施后,溢油于6月19日得到基本控制;C平台采取水泥封井措施后,溢油于6月21日得到基本控制。国家海洋局海洋环保司副司长王斌告诉记者,B平台这种海底溢油类型在我国尚属第一次发现,比较难堵,现在B平台仍然偶尔有溢油。
海水石油类最高浓度达历史背景值86.4倍
渤海是半封闭性海域,污染比开放性海域要严重
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复杂化,需密切监测
位于渤海的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蓬莱19-3油田6月初发生溢油事故。国家海洋局在7月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本次溢油造成劣四类海水面积840平方公里,对油田以及周边海域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损害。
污染程度单日溢油面积158平方公里
根据国家海洋局通报的情况,本次溢油污染主要集中在蓬莱19-3油田周边和西北部海域,造成劣四类海水面积840平方公里,对油田以及周边海域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损害。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说,国家海洋局已基本完成了溢油影响范围、溢油对海水水质、沉积物影响评价工作。本次溢油单日最大分布面积达到158平方公里,蓬莱19-3油田附近海域海水石油类平均浓度超过历史背景值的40.5倍,最高浓度达到历史背景值的86.4倍。溢油点附近海洋沉积物样品有油污附着,个别站点石油类含量是历史背景值的37.6倍。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郭明克表示,渤海是一个半封闭性的海域,发生在这里的环境污染事件,由于海水交换程度较低的缘故,程度会比开放性海域要严重。
“虽然已经监测到的劣四类海水海域面积为840平方公里,但这并不代表着这次溢油事故的影响范围就是这么大。”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崔文林说,“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只有一部分溢油能够被回收,还有相当一部分会与海水融合或沉到海底。渤海本身特点带来的环境脆弱性,使得这次事故的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复杂化,需要我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密切监测。”
崔文林同时表示,溢油发生的区域属于油气田开发海洋功能区,事故发生时该海域没有渔民进行渔业捕捞。此外,事故对该海域的交通、船舶运输没有造成太大影响。
难题待解找出溢油源
国家海洋局表示,通过组织专家对此次溢油事故的分析,认为蓬莱19-3油田通过注水和岩屑回注,可能增加了平台附近的地层压力,为流体连通地层提供了能量,导致B平台海底溢油。而C平台在钻井过程中发生井涌、侧漏,从而导致了溢油发生。
“B平台这种海底溢油类型,在我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中还是第一次遇到,我们的应对经验不足。”郭明克坦言,“不论是陆地油田还是海上油田,向油田注水和进行岩屑回注都是很平常的做法。这次究竟为什么会造成溢油事故,具体的原因仍需要深入分析研究。”
“注水和岩屑回注,通常来说被认为是有利于海洋环境的采油措施。”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说,“但这一次,注水和岩屑回注作业导致了地层压力变化,这确实是对我们新的挑战。”
郭明克表示,国家海洋局已责成康菲公司迅速查清溢油点,找准溢油来源,把窟窿堵死。“现在最关键的,就是要把溢油源找出来,把最终的原因找出来,采取切实的封堵,把溢油点给堵住。”他说。
责任划分康菲公司负全责最高或罚20万
“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石油开采生产作业中,溢油事故的责任由作业者来承担。”王斌说,“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实体,也是发生此次溢油事故的蓬莱19-3油田的作业者,应该承担溢油事故的法律责任。”
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管理部门还将代表国家对责任方提出生态索赔的要求,这个数额我相信会远远多于20万元。”王斌说。
官方释疑信息真空为何长达一个月
从事故初始的6月4日到发布事故通报的7月5日,长达一个月之久的信息“真空”让公众颇有疑惑。对此,李晓明说:“事故发生后,海洋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一时间将监测结果通报了国家应急管理机构、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环渤海的山东、河北、天津、辽宁三省一市人民政府。支持这些部门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部署工作。”
王斌表示,溢油事故的监测、监视,乃至形成结论,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动用各种技术手段对获得的数据和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海洋管理部门还遇到了各种因素的制约,例如天气因素对监测飞机、船舶的影响,以及我国技术水平的制约。
王斌解释说,根据海洋管理部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报告溢油事故的一般原则,是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左右时间提出一个初步的报告。在这次事件中,海洋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实际上在发布情况通报的一周之前就已经向社会公众发出预告,将在7月5日公布一些初步的调查结论。
“溢油事故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是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就是现在,我们还有监测人员在海上采集样本,进行分析评价。我们将要对这次事件进行一个长期持续的评估,今天只是一个初步结论,等我们获取更全面的结论,或者有新的结果,我们还会向社会及时公布,请大家放心。”王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