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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和平区看守所在公安和平分局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坚持“监所安全,医务系于一半”的工作理念,始终把看守所医疗卫生工作放在监管工作的重要位置,在规范医疗工作流程、完善医疗工作制度、健全医疗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科学运作,推进医务工作流程规范化。为适应现实工作需要,看守所医务室改变了原来单一的巡诊或送药方式,真正实现了医务工作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全方位覆盖。他们针对看守所关押密度高的实际情况,以“多巡、多问、多沟通”为原则,形成了一套权责明确、行之有效的医务工作流程。一是实行定时巡诊制度。白天上、下午各巡诊一次,晚饭后再巡诊一次。二是实行民警监督服药制度。医务人员巡诊后,对患病人员的给药治疗要协同管教民警一同完成。一般病号由巡诊医生负责在监室观察孔监督服药,重点病号由管教民警提讯到管教室由管教民警和医生共同监督其服药15分钟后,再送回监室。三是实行定期病犯分析会制度。除定期召开在押人员动态分析会之外,每半个月由看守所领导、医生、管教民警召开患病在押人员情况分析会,由管教民警汇报患病在押人员的生活状况,再由医生有针对性的提出治疗意见,沟通协调后,共同对患病在押人员进行管理。
规范处置,严格落实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和平区看守所为每名在押人员建立了医疗档案,将其入所后发生的医疗情况及身体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在内。通过看守所不断改进工作模式,完善工作制度,使各项医务工作更加规范,在押人员就诊工作更加妥善及时。一是看守所医务人员对新入所人员严格落实公安部规定的“血压、血常规、心电图、胸片、B超”五大项检查,规范填写表格,健立在押人员健康档案。严把收押入所关,对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一律拒绝收押。二是对发现在押人员患有严重疾病或突发疾病的,医务室制定了详细的医疗急救预案,做到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在第一时间有效妥善处置。三是看守所医务人员要对药品定期检查,对失效药品和器具及时清理,保证药品齐备有效。同时,看守所主管领导每月定期检查医务室药品管理情况,对药品发放记录及就医台帐进行监督管理。四是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和平区看守所进一步完善了变更强制措施制度,从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到告知办案单位再到分局领导审批,每个环节均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做到环环相扣,规范程序。
专人负责,成立看守所出所就医押解警区。为确保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的安全,和平分局于2011年3月25日印发了相关规定,自4月1日起,在押人员均由看守所负责出所就医。看守所领导根据平均每天1至2次出所就医的实际情况,对出所就医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如果不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很难适应将来的工作量。于是,看守所领导班子决定成立出所就医押解警区,由1名副所长负责,从有限的警力中抽调2名民警专门承担此项工作。出所就医押解警区民警每天按照医务人员提出需要出所就医在押人员的名单及就医的紧急程度,分批次押解患病在押人员到医院进行就诊。回所后,押解民警对患病在押人员搜身检查后送回监室,将相关病历及药品转交医务室,并在出所就医台帐上进行详细记录。
加强协作,促进医务工作社会化。为进一步拓展医务室的工作水平,根据公安部及综治办关于监所医务室改革的工作思路,和平区看守所与公安医院建立了医务工作协作机制。一是建立紧急就医协助机制,看守所医务室与公安医院建立了热线联系,如在押人员发生严重疾病需要抢救时,由医院开设绿色通道,做好相应急救措施。二是建立出诊机制。公安医院专科医生定期来看守所出诊,有针对性对在押人员进行检查治疗。三是建立培训机制。看守所医务人员分批定期到区人民医院进行培训,跟班实习,不断提高医务人员水平。四是建立疫情通报机制。出现疫情时,协作医院将疫情通报看守所,并提供相应的防疫措施。(通讯员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