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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袁定波
“在繁忙的工作中,有时我也会感到累,但每当看到经自己热心的调解后,化干戈为玉帛的场景时,就感到幸福和快乐,就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的案件审理之中。”这一番真挚的话,是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三桥人民法庭庭长王建安对自己从事法官职业生涯的深切感悟。 1990年1月,王建安调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工作,他在履行好庭长职责的同时,2008年1月至2011年4月个人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36件,调撤方式结案903件,判决方式结案33件,调撤结案率达96.5%;法律文书合格率100%,审限合格率100%,无一错案。王建安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为人民执法理念,对人民群众法度以内的诉求能够办实做好,对人民群众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诉求也能尽量满足。根据28年工作经验,王建安摸索总结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和应用,变单兵种作战为多兵种联合作战,产生了巨大的调解合力,将司法调解功能扩展至诉前,延伸至案后,使许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街办)。 28年来,王建安先后获得各种立功表彰40余次,其中,2003年至2010年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7年评为优秀调解法官,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西安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6月25日,他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