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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曾在贸易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女高管,虚构奶牛场要扩大经营的谎言,放出高息回报的诱饵,骗取亲朋好友出钱融资,非法占有63万余元。日前,河东法院以诈骗罪对其判刑12年,罚金10万元。
被告人余玲(化名)现年35岁,被捕前系本市一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间,余玲编造“其亲属经营的奶牛场要扩大经营规模急需资金、有钱可以投资入股”谎言,并以“每股每月8%的高息回报”为诱饵,骗取多名被害人信任,收取“入股款”,诈骗人民币共计63万余元。余玲诈骗的对象都是身边亲朋好友,甚至包括其男友的妈妈和表姐。2010年春,余玲被多名被害人举报,后于近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日前,河东法院经审理认为,余玲虚构奶牛场需要融资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吸引被害人投入资金,资金投入后,在被害人多次催要下,又编造各种理由推脱还款付息,且事发后亦不能解释所骗款项的去向,并不能提供证实钱款用途的证据,以上情节足以证实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诈骗他人的行为。余玲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上,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通讯员王琪张弓记者解金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