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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城市市容环境近年来有了很大提升,无不让天津百姓和外地游客流连忘返。然而,个别商家招牌广告中被套改的成语、公共场所石碑雕刻中的错别字等,这些人为的疏忽却给城市美景带来了瑕疵,而在儿童读物里被篡改的古诗名句,更是成了一种新的文字污染。
商家招牌广告“套改”多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和平区滨江道的一家休闲广场,在四五楼看到一些十分“特别”的小店:“独立日”、“星期玖”、“十大裤型”、“甲宝玉”等。而在本市小白楼、滨江道地区的商业区记者发现,一些店名也很“出新”:“依依不舍”成了“衣衣不舍”;“百依百顺”成了“白衣百顺”;“一鸣惊人”成了“衣鸣惊人”……针对这些“创意”招牌,记者进行了采访。多数被访者表示,采用乱套、乱改词语和成语的做法,有些不合适,并且会误导孩子们正确使用文字。
石碑雕刻频出错别字
本市河北区中学教师崔先生昨天发现,在河北区耳闸公园石头上雕刻着的“天石舫碑记”第四列写有“永乐二年既公元……”的字样,他表示:“这个‘既’应该为‘即’,在碑文里不应该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同时,崔先生还说,在古文化街老美华鞋店门口悬挂的雕刻牌子“幌子的典故”中“像征”一词的“像”字、天塔湖与卫津河间的甬道上雕刻的“挺撥俊秀”中的“撥”字,都有问题。
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温锁林教授表示,“既”与“即”在古代偶尔通用,但却很少使用,在现代字中应该写为“即”。因“天石舫碑记”是现代人所写,所以不应该用“既”;老美华门口牌子上的“像征”中的“像”字属于错别字,应为“象”;天塔湖畔的“撥”字是“拨”的繁体,而“挺拔”的“拔”字没有繁体写法,也是错别字。
儿童读物尽是“雷人语”
昨天,记者在和平区柳州路信福里小区2号楼对面的一家书屋看到,所售的一套名为《爆笑校园》的儿童读物中充斥着大量不合时宜的搞笑素材。比如:“一失足成千古风流人物”、“英雄不问出处,流氓不问岁数”、“千呼万唤屎出来”等乱改写的古诗名句。书中还有一些低俗搞笑的词语及网络上流行的“火星文”,如:“狗刨中学”、“高柴生”、“斑花”等词语。店主告诉记者:“这套书卖得可火了,特受学生欢迎。”而一些被访家长则对此十分担忧,认为应该予以规范治理。
语言文字体现城市品位
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和招牌、广告用字等若不规范,属于违法行为。对使用不规范用字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市工商部门提醒,商家招牌及广告应自觉规范用字,不写错别字,不乱改、乱用、乱造成语,共同创造一个规范的语言文字环境。
天津市语委委员、市语言协会顾问谭汝为教授表示,语言文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从侧面体现出城市的品位和市民文化素质的高低。希望本市各相关部门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将出现在人们视野中的“问题”文字尽量消灭,让城市的“脸面”更加干净美丽,这也是“文化发展高品位”对我们的要求。
温锁林教授表示,我国对于文字使用早已有了相关规定。滥用词语、篡改词语,同时滥用简体字、繁体字都会造成舆论,影响他人。解决这一问题单单靠学校教育、舆论监督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还有不足,国家应当尽快建立一个专门的部门,加强管理并设立惩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