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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5年前,河东区某公司经理刘某侵占其他公司归还的12万元贷款并逃匿,后其妻女也将住房变卖去向不明。日前,结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的“清网行动”,河东警方经调查走访,找到刘某的女儿,并做通其工作,成功劝说刘某自首。目前,经警务督察队督察,刘某已被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刘某出生于1949年,1995年9月至12月间,其利用担任河东区某公司经理的职务之便,将单位上百万款项借贷给其他公司使用。后借款方将借贷归还并支付18万余元利息,刘某将其中12万元占为己有。1996年,刘某逃匿。
多年来,公安河东分局经侦支队组织了多次抓捕,但由于刘某行踪线索不明,及后来其妻子携女儿将住房变卖后去向不明,所以均无果。
2011年4月,公安部和市局经侦总队开展“清网行动”后,经侦支队制定了对情节轻微、没有社会危害性的逃犯劝说投案自首的政策,并通过对刘某案件分析梳理,制定了查找其亲属以做工作敦促投案自首的措施。之后,民警经过走访调查,终于获取刘某的女儿住处,并多次上门做工作,最终打动了刘某的女儿。日前,刘某在其女儿陪同下投案自首。(通讯员刘弘记者解金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