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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赵阳
本想“靠铁路吃铁路”的华秋香,栽进了看守所。
离华秋香经营的废品收购站不远,就是京沪高铁的施工工地,这成了华秋香的“发财源”。她长期收购高铁电力电缆、防落梁等器材,与实施盗窃的主犯形成了心照不宣的“合作”关系。
在济南铁路公安处看守所讯问室里,面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的办案检察官,华秋香如实供述了她唆使不法分子盗窃高铁施工器材并进行销赃的详细经过。
据了解,华秋香案是在京沪高铁6月30日正式运营前夕,济南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办理的一起涉及高铁的刑事案件。
合力办案严打涉高铁犯罪
“随着京沪高铁的大规模修建,一些不法分子同华秋香一样将黑手伸向了铁路。”济南铁检检察官田洪孝说,华秋香案很有典型性。
田洪孝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为了斩断这些黑手,济南铁检适时建立了公检法办案协作联系工作机制,共同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准确适用办理破坏高铁建设运营刑事案件法律的指导意见。对涉及京沪高铁的各类刑事案件,适时介入、快速办理、专人负责;制定和细化了各项办案工作方案。
以华秋香案为例,济南铁检在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华秋香的同时,向济南铁路公安处发出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要求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以准确定罪量刑。
“通过这种办案机制,在管内形成对涉及高铁犯罪严打严控的高压态势,可以有力地遏制侵害高铁犯罪的滋生和蔓延。”田洪孝介绍,截至目前,济南铁路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涉高铁犯罪案件8件25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只有形成一种合力,才能确保高铁运营安全。”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办公室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南京铁检开辟了办理涉及高铁案件的“绿色通道”,建立了捕诉联动和涉及高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备案制度,加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起诉等各个办案环节的衔接,对破坏高速铁路交通运营等重点案件的审查起诉情况及时上报,以更快更准地打击危害高铁建设的各类犯罪。
同步预防确保工程“双优”
据介绍,2009年济南铁路局管内的在建项目,包括京沪高铁济南高速站及相关工程德州至大家洼铁路工程在内共有8项,计划投资高达70.1亿元。
京沪高铁全线车站一共23个,山东境内有6个,成为京沪高铁沿途设站最多的省份。尽管管辖线路长、国家投资巨大、投建施工建设单位多,且层层分包导致施工人员结构复杂,但自京沪高铁建设以来,管内没有发生一起职务犯罪,令田洪孝颇感欣慰。
“同步预防让我们尝到了甜头。”田洪孝说,从2008年4月18日,京沪高铁开工的第一天起,直到2011年6月30日建成通车,预防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成为济南铁检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提出了‘双优’目标,即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高铁是用无缝钢轨建成的,我们的对接也是无缝隙的。”田洪孝说,2009年2月19日,济南铁检反贪局和京沪高铁济南高速站指挥部签订了《京沪高铁济南西客站及相关工程创建“双优”工程活动协议》。
不仅仅是田洪孝,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预防处检察官郑宇同样感到了一丝欣慰。
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是我国第一座高速铁路过江特大桥。作为京沪高速铁路率先开工的控制性工程,自开工到建成,6000多名参与建设的员工没有发生一件举报、没有发现一例犯罪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以中铁大桥局二公司项目部为例,3年来累计招投标金额达两亿多元,组织招投标50批次,选用60多支劳务协作队伍,没有一家公司出现违规行为。”郑宇把这归结为同步预防工作带来的效果,“从招标计划申请、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我们就派检察官同步介入,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过程的监督检查。”
为高铁工程建设单位赠送反腐宣传资料、编发廉政期刊,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除了这些,对招投标行为、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等可能构成的权力风险点、管理风险点和人员风险点,江苏省检察院引导工程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了22个管理办法。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形成了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的内部防控体系。”郑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