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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面落实市司法局2011年“民心工程”的总体部署,按照“实现法律援助科学管理水平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提升、法律援助公信力提升和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提升”四个提升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效果显著,主要做法是:
(1)依托“一窗口、两平台”服务作用,打造法律援助民心工程亮点。
律师接待室的值班律师发挥“窗口”作用,耐心细致的解答各类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并在受理案件中降低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做到应援尽援,确保贫弱群众依法获得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维护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专线和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平台的咨询服务作用,确保线路网络畅通,专人值守,解答及时,使群众能最快得到援助。
(2)依托法律援助网络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区中心通过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村法律援助联络室及联络员)组成系统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整个援助网络是一个有机整体,在发挥法律援助中心主导职能的前提下,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形成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全区联动的整体合力,为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及时为贫弱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同时我们还在区总工会、区妇联、共青团区委、区残联、区老龄委等单位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使法律援助不断向基层延伸,形成覆盖各类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网络。
中心对全区的残疾人、低保户等特定弱势群体进行了统计摸底,建立了我区潜在受援群体的数据库,并根据各法律援助站统计的数字向这一特定群体发放了实名法律援助服务卡,法律援助申请程序得以简化,为这一特定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3)依托“互动平台”,反馈社情民意,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援助中心树立“大法援”、“大服务”的理念,在接听12348法律热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服务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等法律援助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普遍性、群体性等热点、焦点、难点民生问题进行研判,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建议和对策,向党委政府决策和行政部门执法,提供参考和依据,成为社情民意的“互动平台”。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宝坻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半年来,共接待各类法律咨询680余件,1300余人次,办理援助民事案件46件,刑事援助案件42件,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