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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任振声 赵瑞洁 记者门心洁)日前,天津检验检疫局和天津港集团公司开展口岸核与辐射监测合作。天津检验检疫局所属天津东港检验检疫局、南疆办事处和北疆办事处分别与天津港集团旗下4家口岸物流公司,就通道式车辆辐射监测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分别签署合作协议。
为做好天津口岸核与辐射监测工作,及时有效地发现、控制和消除突发核与辐射事故危险,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核与辐射事故给公众健康及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天津检验检疫局在天津港码头相关入境货物通道安装通道式车辆辐射监测系统,依据该系统判定进境集装箱及其装载货物核与辐射的监测结果,对阳性结果进行及时有效的排查与处置。按照协议规定,天津港集团将选派经过培训的现场操作人员,按照法规和技术要求,开展进境集装箱及其装载货物核与辐射的日常监测,划定现场临时隔离区,对监测中发现的阳性集装箱及其货物情况及时隔离,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做好监测结果判定及排查与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