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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放
12日9时50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女子中队郎警官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门前执勤时,发现一辆出租车停到了解放大路自西向东方向的直行车道上。根据规定,该出租车司机的该项违法行为,被罚款200元。的哥刘某某不但拒绝在罚单上签字,还追女交警谩骂。
本报记者杨光
出租车司机刘某某的不文明行为,引起社会各界一致谴责。1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因谩骂、侮辱国家公职人员,刘某某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
朝阳交警大队女子中队中队长曲丹表示,作为一名长春交警,本身就是城市交通秩序的执法者。所有民警在业务培训中,都学习过如何平和地对待被处罚人的过激行为。如果不是遭受到极大侮辱,执勤民警是不会拨打110报警的。她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都能尊重民警的劳动,遵章守法驾驶。
“当时我就在女交警旁边,那个男的始终跟在她身后一直在骂,用的字眼都非常难听。女交警非常有涵养,没有理会对方的辱骂,还从马路中央躲到了路旁。没想到那个人根本不肯罢休,还追着女交警骂。”市民李先生说,当时吉大一院门口有很多人,大家都看见女交警往哪边走,那人就往哪边追着骂,就连站在马路中央指挥交通时他也不放过。
据悉,该事件交由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建设广场派出所处理后,民警立即调取了监控录像和证人证言,出租车司机刘某某也对骂人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