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因为‘泉阳泉’这个牌子比较贵,选这个品牌也是觉得质量应该更好,水质应该更清澈……可发生这事让我还怎么喝得下去呢?还怎么信任这个品牌呢?想想就恶心!”7月14日一大早,记者接到了市民白先生的投诉电话,反映他家一桶没开封的桶装水内有异物。
白先生带着他的“证据”来到了报社。记者看到,一桶没有开封的桶装矿泉水内,清晰地漂浮着一个神奇的“入侵者”。在一个“黑点”的周围裹着一圈白色的“围裙”,还有长长的“尾巴”。
白先生向记者抱怨说,发现这个异物是上周的事情。他第一时间和“泉阳泉”沈阳办事处联系过。但是对方说:“我们可以给你免费更换3桶新的水,其它的要求我们就没有能力解决了,需要和总部协商。”
沈阳办事处的答复并未让白先生满意,他觉得“泉阳泉”对待消费者的态度非常蛮横,让他接受不了。“太恶心了。想起以前曾经喝过的该品牌的矿泉水,真不知道喝进了肚里的都是什么,这样的品质管理让人难以信服。”
随后,记者给“泉阳泉”沈阳办事处打去电话,一位姓张的负责人答复记者:“沈阳没有生产基地。桶内的异物是什么?在生产的过程是如何能够进入的?我没有办法给予解答。他(投诉人)索要的300桶的赔偿,沈阳办事处没有能力答应。此事已经委托给了总部处理。”
“泉阳泉”总部桶装水办事处的负责人答复记者:“我们已了解此事,公司会积极处理。但公司有公司的赔偿标准,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过高,公司不能答应。”
本报记者陈扶宜实习生马佳宁
摄影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