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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国土官员违法批地或占地,涉土失职渎职现象日益凸显,危害极大,需要多管齐下,坚决制止。
导致这一腐败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权力过于集中,行政行为不够透明,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督。因此,要遏制涉土腐败,首先应当将政府部门内部的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立,并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对国土资源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进行有效监督,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以领导为中心、各层干部为半径的最大范围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其次应完善现有的“两法三条例”(即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增强可操作性,从而使国土部门在行使职权时能够更好地依法办事。
其三应实现土地出让、规划、调整等信息透明公开体系,使国土部门的工作能尽可能最大化地接受群众监督,设立专门的国土资源管理领域反腐热线和反腐论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举报、检举、揭发涉土腐败平台。同时,应赋予新闻媒体更多的报道权。针对现实中大量腐败案件,尤其是领导干部犯罪被包庇、内部消化的情况,媒体应勇于报道敢于报道,从而广泛地揭露涉土腐败。
(作者单位: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