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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法院送法进校园。
河北省三河市东界天津市,北邻北京市平谷县,西隔潮白河和北京市通州区相望,特殊的地理位置让三河市的司法审判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多年来,三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少年审判工作中不断创新,深入思索,在积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和法律保障。
庭审前后
建立亲子沟通平台
“在看守所里见到小珍时,我拿着案卷,却仍然无法将她与‘抢劫犯’这三个字联系到一起。16岁的她清秀且稚嫩,却满脸写着叛逆,揪得我心生疼……”说这话时,石少林已在少审一线工作了十多年。然而,现任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的他,在回忆起自己多年前办理的案件时,心情依然沉重。
“此后,我们对小珍的家庭和所在学校进行了调查,结果出乎所料。小珍的父母开着饭店,家庭条件优越,而学校也反映小珍曾经是个十分优秀的孩子,而且会弹奏乐器,非常有才华。”石少林不禁产生了疑问:“一个如此优秀的孩子,为何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为此,他与小珍进行了恳切的交谈,小珍告诉他,自己的父母太忙于生意,对她的关心仅限于给她足够的零花钱。于是,进入青春期的小珍变得越来越叛逆,不仅放弃了自己的诸项才艺,还抽烟、喝酒,并认识了一帮不良青年。终于,在他们的“带领”下,小珍对一位路人实施了抢劫。
“我认为他们不关心我,我做这些就是要跟他们对着干!”小珍执拗的话语和表情再次刺痛着石少林的心……
“这种情形并不少见,父母忙于生计而与孩子缺乏基本的沟通和交流。孩子缺乏来自家庭的关爱,便在社会上寻求‘感情寄托’,很容易受不良群体的影响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石少林表示。
认识到这点后,石少林与小珍的父母进行了长谈,告诉他们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最渴望的就是来自家庭的呵护与关爱,这方面,仅仅给零花钱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与孩子进行沟通与交流,让她感受到来自父母的关心;同时,良好的沟通和交流也有利于父母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同样,对小珍,石少林也进行了循循善诱的说教:“父母忙于生意并不代表他们不关心你,他们每天早出晚归正是为了让你拥有更好的成长环境,你应当理解他们的苦心。”
在石少林的努力下,小珍及其父母都认识到了错误,小珍更是当庭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愿意好好改造,出来后还要继续自己的才艺。
“从那以后,我们特别重视为失足少年建立其与家庭良性沟通的桥梁。”石少林表示,“孩子与家庭重新建立‘归属感’后,会积极服刑改造,这也十分有利于他服刑期满后重新走向社会。”
小彬是一起纵火案的被告人,承办法官、三河法院刑庭副庭长高莉在阅读卷宗时发现,多年来,小彬与父亲形同仇人,完全不交流,而小彬也对即将到来的庭审表现得异常不屑。“这完全超乎了我对这个年龄的孩子的想象”,高莉对记者说。
然而,当高莉告诉小彬法院将通知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时,小彬却表现出了难以理解的抗拒:“我不见他!如果我在法庭上见到他,我什么都不会说!”小彬的态度让高莉伤透了脑筋。
为了打开小彬的心结,高莉决定疏通这对父子的关系。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与小彬的多次长谈,高莉试着将小彬的父亲带进了看守所。虽然见到父亲的小彬依然固执,脸上却没有了此前的厌恶……
庭审结束后,小彬当着法官的面,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喊出了几年来第一个“父亲”,父子俩在庭上抱头痛哭。小彬哭着表示自己知道错了,要好好接受改造。
“事后我们对小彬进行了回访,他表现得非常好,现在也找到了工作,与父亲的关系十分融洽。”高莉欣慰地表示。
法制宣传
沟通预防在事前
“但是,家长与孩子的交流重在平时,倘若等进入法庭中来就为时已晚了。”高莉对记者说。
石少林十分认同这种说法,他表示,现在的一些孩子“人小鬼大”,遇到事情不跟家长沟通,而是自己寻求解决的办法,如果家长不提早发现并纠正,很容易闹出事端。
尚不满17岁的小潘就如此。小潘的父母常年在外照料生意,他随同爷爷生活,每月按时“领取”母亲给的零花钱。这样的生活使他养成了“独立、自主”的性格。一日,刚领了零花钱的小潘走进了小卖店,买了些吃的和一把水果刀,随后抢劫了出租车司机。面对讯问,小潘表示自己前日在上学的路上被抢了,“我得‘挽回’损失”。
“这是十分让人心痛的”,石少林表示,由于这个年纪的孩子渴望“自己做主”,但又尚未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解决问题简单粗暴,极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为此,三河法院组织法官深入学校、社区开展青少年的普法工作,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努力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几年来,该院先后到辖区内的12所中小学做法制报告30场次,受教育的学生达七万五千余人。
除此以外,三河法院还与6所中学建立起了“法校共建单位”,挑选法官义务担任学校的法制辅导员,为学生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学生开展少年模拟法庭,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
“学生对这方面特别感兴趣”,高莉说,他们之前对法院的审判工作感觉非常神秘,而模拟法庭让学生真实地了解到了法庭审理的全过程,还提高了他们对法律的兴趣。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为学生建立了积极的正面引导。如同小潘一样,很多学生都停留在‘万事靠自己’的误区中,出了事情不同家长商量,而靠‘义气’和‘暴力’来解决。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让他们了解到,除了这些手段之外,还有更理性的方式,那就是法律。”石少林补充说。
与学校的联合还只是该院做少审工作的一部分,除此以外,该院还与其他部门建立了很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力图将联动的网络拉大,构建全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体系。”石少林介绍道。
在办案中,该院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敦促有关单位改进工作,堵塞漏洞,以消除诱使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隐患。例如,该院在审理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被告人史某因常出入其就读学校附近的网吧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经调查,该院发现该校很多学生经常在网吧玩到深夜,严重影响学习,对学校形象也造成了不良影响,遂与学校联系,为学生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并就这一情况向市文化局提出司法建议。司法局对此高度重视,对全市网吧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依法取缔了多家非法网吧,终使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
回访考察
跟踪教育零再犯
庭前的谆谆教诲,法官告诉未成年人什么是理性的处事方式,将犯罪扼杀在摇篮中;庭上的循循善诱,法官告诉未成年被告人犯了错误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认识错误并以积极的态度改正它,与未成年被告人建立良性的沟通渠道。
除此之外,三河法院还建立了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对那些被判处刑罚的少年犯建立了帮教档案,进行跟踪教育,定期到其所在单位、学校、村街回访考察,走访亲属、听取本人汇报,进行法制培训。
对被认定有罪的未成年人,该院在量刑的时候充分体现了从轻或减轻的原则,做到能缓不实、能短不长、宽严相济、量刑适当。对偶尔失足,虽然犯罪性质较为严重,但情节一般,悔罪表现好,有良好监管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大胆尝试适用缓刑。“一方面因为,未成年犯罪通常属激情犯罪,主观恶意并不深;另一方面也为了防止其在被监管的过程中‘交叉感染’。”石少林向记者表示。
2001年3月,上高二的王某因琐事与同学发生争吵继而互殴,并致该同学重伤。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王某痛哭流涕,追悔莫及。经过与学校多次联系,校方表示同意王某继续回校学习,法庭依法对其判处了缓刑。对于这来之不易的机会,王某加倍珍惜。通过努力,他顺利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
“几年来,我院判处缓刑、管制、免除刑事处罚的50多名少年犯,无一重新犯罪,都成了社会有用之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石少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