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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与他人合伙,以约见网友为饵,将对方骗至租来的房间内,随后持刀威胁劫取财物。日前,该男子已被南开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今年1月22日凌晨2时许,本市无业男青年蒋某伙同另外三名男子(均另案处理)在其租用的位于南开区城厢东路某小区的一房间内,以与网友见面为诱饵,将公民塔某骗至此处,持刀威逼塔某蹲下后,从塔某的衣袋内当场劫得现金200元及银行储蓄卡一张,并逼迫塔某讲出了该卡密码。而后,蒋某与他人分别盯守塔某,并派人在银行分数次从该卡内支取现金1.8万元。蒋某等人得手后,将所劫赃款瓜分挥霍。同年2月19日晚,蒋某采用相同手段,将网友马某骗至上述小区一房间内,劫得马某现金100元及手机一部、银行卡一张。蒋某逼迫马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后,挟持马某搭乘出租车到银行取款,马某借蒋某结算车费之机逃脱。蒋某随后凭借马某告知的密码在银行取款时,因密码有误未果。马某报案后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于当月24日16时许将蒋某抓获归案。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南宣